非法报刊中国法治新闻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破获纪实

2018-09-29 00:53

  三年前,曾因擅自在内地设立编辑部、记者站,并从事非法出版、经济诈骗活动被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依法取缔的非法报刊《中国法治新闻》,不仅没在内地销声匿迹,以林明豪为首的犯罪团伙,反而假冒“《中国法治新闻》海南代表处”记者身份,多次以曝光负面新闻相威胁,向有关单位、企业索取钱财,在社会上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林明豪有期徒刑8年、黄金有期徒刑5年、庄帅有期徒刑3年、陈捷勇有期徒刑3年。

  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案是新闻“四假”中极为典型的案例之一。调查显示,一些手段并不高明的假记者之所以长期大行其道,就是利用了记者的职业特点和一些问题成堆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最怕记者“曝光”的心理,而以“记者”名义行骗,以“曝光”伎俩敲诈。再就是一些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对假记者缺乏鉴别力,或者本身有问题,愿意“出钱防曝光”,为假记者行骗打开了方便之门。

  因此,揭穿假记者真诈骗的种种“招数”和“画皮”,对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具有极大的警示作用。

  以“曝光”威胁是敛财的惯用伎俩

  2007年5月初,林明豪、黄金得知三亚某单位的某块土地被垃圾填埋、该单位已将此块土地作为商业用地变卖的情况后,便以曝光及发表内参相威胁,向该单位索取钱财。

  5月23日下午5时许,三亚某单位负责人马某和林某接到一名自称是《中国法治新闻》海南“记者”站“记者”的电话,称有要事相谈,并约好当晚9时30分在三亚市解放路爱上咖啡厅会面。见面后,庄帅、黄金向马某、林某递上印有《中国法治新闻》采编“记者”字样的名片,并称他们受北京总部委托,从海口来到三亚,要调查该单位土地受破坏并非法买卖变为商用地一事。之后,庄帅和黄金拿出有部分土地受破坏、用工程车往土地里倾倒垃圾等内容的一叠照片和一本《土地法》说,他们采访了当地群众,群众反映政府部门和土地开发商勾结,变卖耕地作商业用地。边说边拿出一份材料在马某和林某面前晃了晃,声称那是当地群众的投诉材料。他们还宣称,《中国法治新闻》北京总社社长很关注这件事,要求他们必须调查清楚后曝光。为了让马某和林某相信他们的话,庄帅和黄金拿出数本《中国法治新闻》刊物,刊物使用的是中国香港刊号,并说中央领导会阅览到此刊物,并再次强调他们是驻海南“记者”站的“记者”,曾在文昌、琼海、万宁等地调查过一些案例,中央领导很关注,“放倒”了不少官员。两人要求马某和林某要掂量一下,考虑一下政治前途,并表示即使不刊登该单位的事,他们也要往三亚市纪委、检察院寄送这些材料,抓一些人坐牢,为老百姓做主。

  “蹊跷”引起当事人警觉

  与庄帅、黄金两人见面后,马某觉得此事十分蹊跷。当晚11时,马某立即召开该单位临时领导会议。听完情况介绍后,与会领导认定庄帅和黄金是招摇撞骗、敲诈勒索。于是,马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在此期间,马某和林某还多次接到庄帅打来的要求面谈解决此事的电话。

  5月28日晚上,庄帅多次打电话和林某联系,并在约定的一家茶坊见面。见面时,庄帅单独来了,他说材料已经写好,不能给林某看,必须当面给马某看。庄帅说他是海南人,也不想曝光此事,但是要给社长一个交代,他建议给一些版面费。林某没有明确表态。庄帅认为林某作不了主,坚持要和马某见面,并旁敲侧击地说:“你们财政收入这么好,可以斟酌一下。我的一个同事整了大东海一家夜总会的色情活动,老板拿20万出来摆平。我们曝光了三亚某会所的色情活动,就给了我们50万元来摆平!你们看着办吧。”接着又说:“我们这个暗访是中央直接委托的,到处都有线人,警方专门派特警保护我们,谁都动不了我们的。”并表示该单位要想摆平这个事,必须与负责人马某见面详谈。

  5月29日、30日期间,庄帅又连续多次打电话给马某和林某,说社长催得紧,要求尽快解决此事。5月31日晚11时,庄帅和黄金约林某在三亚某茶艺馆再次见面,见面时,庄帅和黄金拿出一叠写有“三亚某单位领导以权谋私、非法变卖农民耕地”等内容的材料给林某看。庄帅这次终于开价了:摆平此事,至少30万元!

  6月2日,庄帅再次给林某打电话,要求一次性付款15万,分期付款要20万,款项付清后,可将他们收集的证据和材料交还给林某。并定下6月4日晚9时在三亚市某咖啡厅三楼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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