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百城排名:苏州连续四年处于前二十位

2016-12-01 21:00

法治政府百城排名:苏州连续四年处于前二十位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10月30日在北京发布。

  3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编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在北京发布。报告以全国100个地方政府作为对象,评估其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结果显示宁波、深圳、杭州分别位列前三名。

  宁波、深圳、杭州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居前三甲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开展2016年地方法治政府评估的最终成果,这也是该院连续第四年发布评估报告。

  此次的评估对象共计100个地方政府,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府所在地市,23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和46个其他城市。

  据了解,本次评估指标体系共设置9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72项三级指标,共计1000分。其中,反映客观评价的一级指标共有8项,分别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反映主观评价的一级指标有1项,即“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根据各个三级指标的不同,项目组在具体测评对象的选择上,分别以市政府、市政府全部职能部门、市政府部分职能部门作为具体的观察对象。评估在2016年1月至8月期间进行,历时8个月,主要通过网络检索、信息公开、实地调查三种方式进行数据的采集。

  在2016年评估中得分和得分率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为:宁波市(825.61分,82.56%)、深圳市(773.08分,77.31%)、杭州市(773.04分,77.30%)、南京市(772.46分,77.25%)、广州市(766.31分,76.63%)、合肥市(764.00分,76.40%)、长沙市(750.94分,75.09%)、苏州市(745.87分,74.59%)、潍坊市(742.89分,74.29%)、台州市(736.93分,73.69%)。

  而北京、上海两城市今年未能进入前十,分别位列第14和第12名。

  纵观以往的评估结果,有11个城市在连续四年(2013年至2016年)的评估中始终处于前二十位,这些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长沙、南京、厦门、成都、深圳、苏州、合肥。(排名不分先后)

  全国法治政府水平持续进步 东西部发展仍不均衡

  《报告》分析称,此次所有100个被评估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63.07分,平均得分率为66.31%,较之2015年上升4.57%,较2014年上升6.61%。

  此外,在所有100个被评估城市中,有88个城市得分在600分以上,及格数量较2015年增多了26个。从广州、北京、佛山、成都、上海等典型城市的情况看,2016年的得分也都高于2014年和2015年。

  “2016年地方层面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进步的幅度加大。”《报告》强调。

  但《报告》也指出,全国范围内,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平均水平仅略高于及格线,且呈现出较明显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现象:东部城市好于中西部,部分西部城市仍处于落后状态。

  2016年度评估中,得分最高的城市为东部的宁波市,总分为825.61分;得分最低的为西部的喀什市,总分为426.36分,两者之间相差399.25。

(责编:陈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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