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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 2024-11-22
发布会现场
6月30日上午,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未成年人审判、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了四起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忻州中院新闻宣传处负责人郝伟主持发布会,近20家省、市媒体单位出席参加。
忻州中院刑事审判三庭(少年法庭)副庭长张宇通报了四起被告人、被害人分别为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并通过以案说法,深入剖析了犯罪、受害原因和预防、救助措施,从完善家庭功能、加强家庭交流、强化监护责任、避免过早辍学、注重源头预防、社会齐抓共管等方面发出呼吁。
忻州中院刑事审判三庭(少年法庭)庭长郝剑峰通报了未成年人审判源头预防、审理中关爱和庭外帮教的主要工作情况。从以案说法、搭建让法制走进校园的平台、建立联动机制、严守法定程序、坚持教育为主、推行圆桌审判、加大调解力度、注重挽救感化、加强审判延伸、实施犯罪记录封存等十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少审工作的特点、重点、措施和经验。
忻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杨见青介绍了“1225”未检工作模式。即设立一个机构:全市15个办案单位全部实现未检专组(专人)办理未检案件,实行捕、诉、监、防“四位一体”办案模式。构建两个体系:一是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二是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化体系。拓展两个渠道:一是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创新五项措施:一是引入心理专业辅导矫治,二是全面开展社会调查,三是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和训诫帮教制度,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五是关押期间持续进行感化教育。
忻州中院新闻宣传处负责人郝伟就市法院、检察院、教育局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介绍,对《方案》明确和规范的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普法宣教工作机制、实现路径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解读。
期间,媒体记者现场就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能获得什么赔偿、如何追究父母监护责任、有什么更好的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寓教于审的主要措施、轻罪前科封存的具体做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提问。新闻发布人员紧密结合审判实际,说案例、讲数据、谈方法,针对每个问题的实际处理进行了相应的法律提醒和维权指引,所有问题都得到了详细的回复和解答。
会后,媒体记者一行参观了中院少年法庭,现场感受“圆桌”审判,更深入地了解了少年审判工作。法院和各媒体还就校园暴力预防应对、举办模拟法庭、开展公众开放日、扩大普法宣传教育效果、联合举办专题活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市检察院还向媒体记者现场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的宣传手册、画册等。
据悉,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自2010年成立以来,共受理一审案件31件,二审案件110件,其中故意杀人19件,故意伤害22件,盗窃9件,抢劫34件,强奸20件,强迫卖淫7件,其他30件。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成立于2013年底,全市检察机关两年来累计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18件216人,不批准逮捕46人,审查起诉案件163件324人,起诉133件242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国华提出的《关于修改<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议案》被省十二届人大列为2014年1号议案,已经进入司法实践和立法调研阶段;《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轻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建议》受到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1个部门的高度重视,省法院出台实施细则,已在我省司法实务界全面实施。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源头预防工作,忻州市的未成年人犯罪大幅下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记者/米宏亮)
出席发布会的“两院”新闻发言人
忻州中院新闻宣传处负责人郝伟主持发布会
杨见青介绍“未检”工作情况
参会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