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十大法治新闻

2016-05-10 18:10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胡锦涛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点评】 法治,一直是人们关注党代会报告关键词之一。党的十五大报告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报告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报告中的法治新思想、新论述、新部署、新要求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纪念现行宪法三十年大会召开

  习近平强调保障宪法有效实施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经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为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自2001年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点评】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的至上地位,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宪法的力量,不仅在于其崇高的地位,更在于其有效实施。其生命在于实施,其权威也在于实施。所以,只有把纸面上的宪法变为现实中的宪法和行动中的宪法,才能将我们对宪法的尊崇,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法治实践。

  全国人大通过决定修改刑诉法

  尊重保障人权入宪之后再入法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并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诉讼制度或程序规则的修改中也都得到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刑诉法,意味着国家在强调追究犯罪、惩罚犯罪功能的同时,要求规范侦查权、起诉权和审判权等国家权力的运用,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其他正当权益。

【点评】 能否正确处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从2004年“人权入宪”,到时隔8年后的“人权入法”,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作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进入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刑诉法,不是简单的文字重复,其意义也绝不止于对宪法原则的贯彻。这标志着我国人权事业从理念到行动的深刻进步,彰显了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在刑事司法制度上的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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