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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 2024-11-25
记录法治足迹,见证法治进步——每一年的法治新闻评选都令人期待。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法治新疆建设发力前行,亮点频频。
向暴力恐怖犯罪和宗教极端思想“亮剑”,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向法治化,司法体制改革渐入佳境……用法治全覆盖铺垫民生全覆盖,用法治零距离打通“最后一公里”,点滴赢得人心、和谐水到渠成。
这一年,通过“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战略蓝图和务实有效的治疆理政措施,依法治疆工作脚步铿锵,亮点频现,法治的力量在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此,本报推出2015年新疆十大法治新闻,与读者共同见证这精彩而又难忘的一年。
【严打暴恐】我区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疆社会大局稳定
2015年1月8日,自治区党委稳定工作会议提出,维稳工作必须主动亮剑、主动进攻、全面出击、重点突破,形成强大“势场”,压住敌人,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2月9日,自治区党委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就政法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全疆各级政法机关和各维稳力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抓好“严打年”、“法治年”、“落实年”,以主动进攻为总基调,围绕总目标、查找薄弱点,确保实现“三个坚决”目标。
一年多来,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团结带领全疆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打掉了一批暴恐团伙,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把98%以上的暴恐极端团伙打掉在预谋阶段和行动之前,有力维护了新疆社会大局稳定。
在处置拜城“9·18”案件中,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和公安部、武警总部指导协调下,在各族群众大力支持下,各地各部门团结协作、合成作战,全体参战公安民警、武警官兵、解放军指战员不怕牺牲、连续作战,成功侦破了全案。12月11日,新疆反恐表彰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在拜城县执行搜捕任务时英勇牺牲的阿克苏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被追认为烈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去极端化”】“去极端化”成绩斐然
4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去极端化”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区正式启动“去极端化”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
当前,我区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阶段,稳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呈发展蔓延之势。加紧制定一部符合新疆实际的“去极端化”地方性法规,不仅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紧迫任务,也是维护正常宗教秩序、依法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现实需要。自治区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宗教管理和“去极端化”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去极端化”地方立法工作做足“功课”。乌鲁木齐先行先试,颁布实施了《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
一年来,自治区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把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行为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上升到法规层面,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去极端化”工作成绩斐然。
【政法好干部】我区政法系统全面开展忠诚教育实践活动
“讲忠诚故事,读忠诚书刊”“推树身边忠诚典型”,3月26日,我区政法系统全面开展以“忠诚于党,践行法治精神”为主题的忠诚教育实践活动。该活动旨在教育引导全区政法系统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四强”干部标准量身打造自己。活动开展以来,全区涌现出一批政法系统先进典型。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与新疆法制报社合作,开设“做具有新疆特色的政法好干部”栏目,陆续报道我区政法系统优秀干部20余名。
在推树全疆忠诚典型的过程中,全疆政法系统也相继开展了“最美”系列的评选活动。首届新疆公安“最美警察”评选活动,10名公安民警荣获首届新疆公安“最美警察”荣誉称号。1月12日,我区举行的首届寻找新疆“最美检察官”颁奖典礼暨微电影《我是新疆检察官》首映式,10位新疆“最美检察官”出炉。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精彩新疆·法官故事”事迹报告会上,5名基层法官的生动事例,从不同侧面展现了新疆法官忠诚于党,全心全意为民司法的形象。
【化解社会矛盾】多元机制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在今年3月30日召开的自治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组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提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力削减矛盾纠纷。
一年来,全疆各地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调节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公益律师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为群众搭起民意表达、社会监督和对话协商的平台,不断拓展矛盾化解渠道。
在昌吉市,一提起“盖碗茶”调解室,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赞。全国优秀法官、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人民法庭庭长赵瑞琴,将回族民俗融入到调解纠纷中。法庭调解率从过去的65%上升到73%,息诉率达100%。
小区路灯“黑”了一个夏天,业主找物业公司大半年都没结果。而乌鲁木齐市七纺片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后,不到一个月,路灯亮了,居民心暖了。
10月20日,自治区召开物业纠纷调解现场会,确定将在全区开展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形成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民族团结法治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向法治化
在新中国成立66周年之际,库车县乌尊镇玉奇喀拉二村五组的“80后”维吾尔族姐妹哈那依先·艾尼瓦尔和米热古丽·艾尼瓦尔,作为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会见。姐妹俩说:“我们能有今天这样的好日子,是因为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是因为总书记对我们的关怀。”为了表达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敬爱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她们一针一线绣了“同心共筑中国梦”十字绣匾。
曾在哈密市检察院、法院、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阿布列林·阿不列孜,长期践行焦裕禄精神,致力民族团结,两次荣立三等功;退休后,他积极发挥余热,到社区、高校义务宣讲法律,被誉为焦裕禄的好学生。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党委在哈密市召开表彰大会,最高人民法院为阿布列林·阿不列孜记一等功。
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中指出:依法保障和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保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今年7月和11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会议初审再审了《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此举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向法治化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步入法治化轨道。
【快递“实名制”】新疆快递收寄执行“实名制”
如果寄件人不带身份证、拒绝查验货物、填写虚假信息等,邮政、寄递企业将不收寄物品。从2015年9月起,新疆物流及邮件、快件寄递行业活动推行实名登记制,寄件托运人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并经登记后方可予以收寄。
近年来,由于物流及邮件、快件寄递行业发展迅速,以及监管部门职责不够明确、工作机制衔接不畅等问题,致使物流及寄递行业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和漏洞。为切实加强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及物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自治区决定在物流及寄递行业推行实名登记制,加强对该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此项工作主要有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等16个部门负责。
在推动物流及寄递行业“实名制”工作中,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将违禁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并通过倒查各个环节,追溯违法犯罪嫌疑人,切实从制度和措施上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从源头上保障邮件、快件寄递安全。此外,还建立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鼓励单位(个人)积极举报物流及邮件、快件寄递行业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普通护照签发改革】新疆加快普通护照签发管理改革,依法规范简化申请条件
今年8月21日,在莎车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该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内灯光明亮 ,人头攒动。来自阿斯兰巴格乡托格拉克麻扎村的孜吾敦·依克木一脸喜悦,半小时不到,他的办理护照申请已受理完毕。
8月初,自治区研究决定, 进一步加快普通护照管理改革,依法全面实施统一的普通护照签发管理政策,所有居民申请普通护照政策一致,同时规范和简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 ,满足各族群众正常合法出入境需求。
普通护照管理改革实施以来,面对陡然增加的办理护照需求,我区各地采取增设窗口、延长办公时间、开通“绿色通道”、推行“一站式、一趟式”服务机制等措施,全力方便群众申请办理。自8月5日至11月19日,全区共受理护照申请228876人次,同比增长277.7%;制证213708本
进一步加强普通护照管理改革,依法全面实施统一的普通护照签发管理政策,是新疆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治疆方略的具体体现。实施统一的普通护照签发管理政策,顺应了群众期盼,有利于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有利于深化新疆对外开放和交往交流。
【规范司法行为】全疆检察机关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去年年底起,全疆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基础,把查摆问题作为关键,严格落实各阶段工作要求,全员参与、行动迅速、扎实推进,真正做到把问题查摆到位、原因剖析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先后组织开展学习张飚同志等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活动,建立“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通报”专刊,先后通报了近5年来发生在全疆检察机关的6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和2014年渎职侵权案件中撤案、不起诉评查情况等;在开门征求意见建议环节,自治区检察院先后召开4个座谈会,汇总梳理47条意见、30条建议,并“对号入座”,逐一整改落实;在边查边改边整治环节,针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建章立制,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对2015年所办案件“回头看”,及时公开案件信息,针对辩护人权利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制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暂行规定》和《新疆检察机关关于贯彻<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实施意见》。
全疆检察机关在2015年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截止到9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37件74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15件596人,渎职犯罪121件145人,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严惩司法腐败,着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院互联网+】我区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破解司法难题
司法服务线上线下,网络查控精准定位、远程视频接访百公里外申诉人、司法公开信息“一网打尽”、阳光法院助推管理跃升……今年以来,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区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破解司法难题,迅速提升司法公信力。
今年4月,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庭审直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拉开了全疆基层法院开展庭审直播的序幕。
“裁判文书上网、法庭同步录音录像等信息技术的运用,使审判活动的严肃性大大增强,有效保证了司法公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表示。
今年9月21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白杨在电脑上登录“执行查控系统”,录入一名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后,页面很快生成一份财产协查通知。在核对无误后,他点击“发送”键。“几秒钟后,已经达成合作的几家商业银行、房产局等部门电脑端口就会接收到此信息,自动开启协助查询账户模式。”白杨说。
2015年5月,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成,7月正式开通了由最高法院架设的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即“总对总”查控系统),成为我区首批开通的法院之一。
随着大数据时代踏步而来,我区法院系统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司法便民,几年前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如今一件件变为现实。
【普法“大格局”】万名“一把手”讲法治课,新疆构建全民普法“大格局”
“讲得挺有意思的,每个故事中都有与我们农村相关的内容,这样的宣讲我们喜欢听。”11月27日,吉木萨尔县二工镇柳树河子村村民陆有志在该村“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现场有感而发。当天,该村120名村干部、农牧民聆听了该县司法局副局长哈丽丹的讲座。当天,从厅局单位到各地州市,从城镇到乡村,全区地州市县、各级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中央驻疆单位等各单位近1.8万名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其中,“一把手”上课达到1.4万余名,受教育人数达到400万余人。从万名“一把手”讲法治课到法治文化全覆盖,自治区着力构建全民普法“大格局”。
近年来,自治区充分利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等,通过举办座谈会、讲座、知识竞赛,在媒体开辟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3年来,全疆各地共编发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多种语言的法治宣传读本400万余册,宣传单、挂图等500万余张。
同时,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求。各地普遍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等。目前,全区共建立法治公园(广场)139个,法治文化街614条,法治文化墙10873面,法治宣传园地(画廊)6326个,法律图书角8061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栏11056个,基本实现了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11月17日,自治区“去极端化”优秀小品展演在新疆电视台举行。
村民们在昌吉市人民法院“盖碗茶”调解室接受调解。
在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居民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
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群众参观检察院。
责任编辑 艾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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