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主任会 胡志强主持

2016-05-04 13:34

会场

    4月1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志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到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本月19日在榆举行,会期半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审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报告、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表决有关人事任免案。

    本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优秀代表建议及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暂行办法》、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研究讨论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及计划安排(讨论稿)、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及有关工作制度修订情况。

    会议指出,面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支出压力增大、财政预算不够精准等问题,财政部门要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三区一高地”战略布局及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改革创新,开源节流,精细管理,推进“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政府性债务公开,实时跟踪项目工程建设,突出重点支持精准扶贫,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结合今年的工作要点,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建立完善立法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立法工作,启动我市城市管理、无定河流域管理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法规的立法调研等前期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参与意识,加强听取审议、专题调研、视察活动等监督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积极优化机关运行机制,增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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