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学元主持召开政府第35次常务会

2016-04-22 18:21

潘学元主持召开政府第35次常务会

发布日期:  2016-04-20  访问量:     信息来源

昨日上午,市长潘学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高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市级财政切块资金管理的意见》,研究《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草案)》,并听取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电子政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务副市长孙建年,副市长钱富强、高长明、杨文喜、潘建奇、赵平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明如、市政协副主席居晓波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制定《高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程序新要求的需要,是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风险、保证决策质量的需要。《高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后,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真正学深学透学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严格按照《高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会议强调,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这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促进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保障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科学决策,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服务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针对目前我市电子政务工作和兄弟县市相比,总体建设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同时政府与上网公民之间缺乏互动性、回应性的实际状况,会议要求,要加强对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提档升级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现电子政务与市内其他主流媒体的深度融合,全力提升电子政务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并就做好当前有关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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