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019-09-12 15:07

  自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后,景宁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进行学习传达,该《条例》为党管机构编制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下一步,我们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制度落地生根。

  大力学习宣传。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强化督查落实。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

  完善配套制度。围绕“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领导职数、监督检查等问题,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抓紧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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