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正部级中央委员 恳请中央提前1年免职

2018-06-23 18:55

  原标题:正部级中央委员,恳请中央提前1年免职

  6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杨万明为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沈德咏的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此番卸任的沈德咏是中共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他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早年间曾在江西工作,担任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等职。

这位正部级中央委员 恳请中央提前1年免职

  1998年,沈德咏离开江西,出任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6年调任上海市纪委书记。2008年重回最高法,出任最高法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后任最高法副院长。此番卸任前,其担任最高法常务副院长。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在6月22日下班前,沈德咏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了一份《离职告别书》。

  告别书称,“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法律职务免职手续,我30余年的司法工作生涯,终于可以划上句号了。”

  他表示,“此时此刻,要说一点点失落都没有,那显然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毕竟是壮志未酬身先老,主动选择退出,既是一种自觉,也是一种无奈;要说一点点遗憾也没有,那也是假的,虽然过去的这些年,遵循《左传》‘三立’遗训,本着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原则,说了该说的话,做了该做的事,但同自己的理想和大家的期待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远不尽如人意;要说一点点留恋都没有,那更是不真实的。”

  以下为告别书全文:

  离职告别书

  亲爱的各位同事:

  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法律职务免职手续,我30余年的司法工作生涯,终于可以划上句号了。

  诚如各位所知,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承蒙厚爱,中央已为我安排了全国政协常委及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一身难兼二任,且最高法院领导班子正处于新老交替之际,此时请求去职,或许正是时候。

  光阴似箭。从1998年底调任最高法院工作,屈指数来,已经悄然过去了20个年头。即使去掉2006年11月至2008年4月在上海工作的时间,在这个屋檐下也同大家朝夕相处了18个春秋。18年的甜酸苦辣,18年的喜怒忧乐,18年的成败得失,从今开始,就将永远地进入历史。

  当然,往事不会如烟,但在我的记忆中保留下来的,只有同大家合作共事的愉快,尤其是大家对我的好。此时此刻,要说一点点失落都没有,那显然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毕竟是壮志未酬身先老,主动选择退出,既是一种自觉,也是一种无奈;要说一点点遗憾也没有,那也是假的,虽然过去的这些年,遵循《左传》“三立”遗训,本着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原则,说了该说的话,做了该做的事,但同自己的理想和大家的期待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远不尽如人意;要说一点点留恋都没有,那更是不真实的。谁道光阴抛掷久?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真实地触摸到了工作与事业的关联、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庙堂与江湖的异同。实话实说,这个过程很折磨人,但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因此,在根本上我是欣慰和无憾的。须知,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事非经过不知难”,过往的18年,有多少的艰难时刻、多少的难言之隐、多少的进退维谷,如今我终于可以放下了、释然了、解脱了,可以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了,而且身体尚且康健、步履尚且轻盈、头脑尚且清醒,难道这不是值得庆幸的么?!我从内心感谢各位同事对我的理解、宽容、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肖扬院长、王胜俊院长、周强院长的指点和关爱,新老领导班子各位同事的鼎力相助,使我得以完成了个人工作史上时间最长的一次“坚守”。在此期间,如果因为我的某些言语不妥帖、行事不周全,给我的同事带来不快或者受到委屈,我愿借此机会深表歉意并敬请谅解。人,只要生命不息,总是要面向未来的。古人有言:“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在告别既往的时刻,我将迎来人生中一段可以坐看云起、笑迎春风、柳暗花明的如新时光!

  临别之际,其实我真的没有什么忠告可以留给大家,因为我坚信,每一位凭借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进入最高法院工作的同事,都是优秀的和独一无二的。我唯一想说的是,我们亲爱的祖国有着数千年的文明史,而实行法治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时间。悠久的历史既是财富,也是包袱。实践反复证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可能是“跳跃式”“跨越式”的,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必须立足国情、尊重规律、循序渐进,不允许犯颠覆性的错误。因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法治和司法现代化之路还很漫长,我们这一代人,甚至未来两、三代人,注定只能是筑基者和铺路人,在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上,务必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务求实效,稳中求进是最明智的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的开篇和结尾有两句很经典的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我们既然选择了学习法律并从事司法工作,尤其是在最高法院工作,我们就必须义无反顾地肩负起这个职业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名法律人,无论你走得多高、走得多远,也无论你最终走向哪里,在内心深处都应该坚守一些底线,比如道义的底线、法律的底线、良知的底线,不轻易为外界的诱惑和压力所动摇。作为一位司法工作者,尤其是作为一位法官,特别是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我们既要尊崇有形的法律,尽忠职守,不越雷池,更要本诸良善之心,正道直行,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让法治的公平正义之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再见了,亲爱的同事们!离职其实于我而言并无多大的改变,我将依然生活在最高法院这个大家庭之中,只是由一名在职干部逐步变为一位老干部而已。过去的10年我一直兼任院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我有一句不是名言的名言:我们不要轻视老干部工作,老干部的今天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明天。因此,我很高兴今后拥有老干部这个新的身份。

  沈德咏

  2018年6月22日

  沈德咏简历

这位正部级中央委员 恳请中央提前1年免职

  沈德咏,男,汉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72.02-1975.02  江西省修水县白岭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5.02-1977.12  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

  1977.12-1980.09  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干部、团总支书记

  1980.09-1983.08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

  硕士研究生

  1983.08-1988.09  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干部、调研室副主任

  1988.09-1993.03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2.02-1992.06江西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03-1997.02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5.09-1996.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6.09正厅级)

  1997.02-1998.10  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1998.10-1998.12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1998.12-2006.11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其间:1999.09-1999.1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5.03-2005.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11-2008.04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8.04-2018.06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中共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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