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扒门”女子被停职

2018-01-14 02:40

“高铁扒门”女子被停职

1月9日下午,合肥火车站发布通报,1月5日,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停站办客时,一名带着孩子的女性旅客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

据安徽交通广播FM90.8消息,该女子为合肥人,当天该趟列车G1747因天气原因,进入合肥站时已晚点,计划在合肥站停站时间为15分钟,该女子的行为并未造成列车进一步晚点,在列车停车至第14分钟时,该事件得到处理,没有造成网传的导致列车延误4分钟。目前,该女子已交由铁路警方进一步处理。

9日下午,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处获悉,经查,上述女性乘客为庐阳区一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罗某某。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获悉,该局已成立事件调查处置小组,责成当事人立即停职检查;勒令所属小学就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深刻检查,深入调查事件原因。

据了解,罗某某8日还在广州,1月9日搭乘航班回合肥,没有被警方刑事拘留,应该也没有被行政拘留。罗某某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上周五,我和老公带着女儿去广州办事。坐的是G1747次车,从合肥到广州,原定16:39发车。因为我们跑错了车站,到检票口的时候已经是16:37了,但我在出租车上查到这个车已经晚点到16:52发车了。”

她说,当他们到检票口的时候,检票口没有关,有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没有检票,也没有拦他们,就放她和她女儿过去了。“下去之后,我发现老公没下来。给他打电话,他说他被检票人员拦下了。我下去的时候,看到车还没有开,车门是开着的。我觉得只要我老公10秒内能下来,就没事了,为什么就不让他下来呢,我就在门口站着了。”

铁路部门提醒,广大旅客乘坐列车要遵守铁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听从铁路工作人员指挥,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旅行环境。 据澎湃新闻

律师说法拦火车飞机面临罚款拘留!

拦截火车、飞机正常运行属什么性质?将承担什么责任?华商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称,根据视频显示,发生在合肥火车站的拦车女子不听铁路工作人员劝阻,阻碍列车正常运行,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罚款、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若引发其他严重后果,或涉嫌犯罪。

钟兰安介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十五项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而该女子的行为触犯了该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根据视频显示,现场有多名工作人员,面对此类情形,完全有能力在短时间内果断处理,对该女子采取短时间的强制措施,尽快恢复铁路运行秩序,而不是放任其毫无理由的违法行为。如果引发严重事故,铁路工作人员将承担渎职的法律责任。

陕西仁达律师事务所顾元鹏律师称,该女子的行为性质恶劣,不仅影响铁路运输的正常进行,影响其他乘客的安全,更是对国家资源的浪费,如果该女子的行为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则有可能触及其他犯罪,必承受更为严重的处罚。”顾元鹏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元以下罚款。《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则规定,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违反该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500 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华商报记者梳理发现,2015年2月2日上午,因开发商“一房多卖,挖坑敛财”,侵害村民利益,南昌开往西安方向的K791次列车经过河南境内西峡站时被当地村民拦停20分钟。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6人,治安处罚22人。

2007年3月11日,东莞某旅行团乘机出游三亚,3名团员因迟到未能登机,领队陈某竟然煽动旅客阻挠航班正常起飞,后被治安拘留10日。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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