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生育保险最新报销条件

2016-10-14 14:01

父亲

母亲

孩子

1、产前须连续上满9个月生育险,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

2、产后国家规定的是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不过北京多数企业要求的是产后3个月之内提交生育险报销申请和相关手续;

3、门诊发生的生育相关费用由个人先现金垫付,不能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

补充说明:生育保险只有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生育保险职工,生育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和生育津贴3项内容均可报销。如果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其前两项费用可以报销,但生育津贴先要由用人单位垫付。

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1、产前须连续上满9个月生育险,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

具体的生育保险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北京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

电话:(010)83172488

公交线路:特12内;特3路;夜20内;运通102线(陶然桥东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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