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丁奎岭为科研成果转化痛点开出“药方”

2019-03-11 16:18

让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的“关键一招”,也是公认的难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如何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构建高精尖经济新动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常务副校长丁奎岭递交了一份提案,详细分析目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一系列短板,并经系统调研分析,逐一提出对策建议。

“被动申请”专利,转化率怎能高

“专利保姆”服务,提升专利质量

在丁奎岭看来,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一大瓶颈是专利质量不高,除了创新能力不足,根本原因在于科研人员申请专利实际上处于“被动状态”。专利原本应该是发明人用来保护自己智力成果、获取经济回报的工具;但在我国,科研人员申请专利大部分是为了完成各种考核任务,包括用于申报课题、办理结题验收、参与职称评定等。

“被动申请”的结果,就是专利不接地气、实用性不强,与企业需求脱节。对此,丁奎岭建议,国家可以选择部分高校院所试点引入社会资本和服务资源,搭建科技成果评估筛选平台,提供知识产权和法律、商务服务,以加强专利布局、提升专利质量,并向企业、投资机构等发布经过筛选的高质量专利。通过这样“专利保姆”的服务,真正的科技成果才能让企业“看得到”“用得上”“信得过”。

成果不“熟化”,“纸”怎么变钱

引导政府、高校、企业联手建设中试基地

人们常把科研成果转化喻为“纸变钱”。丁奎岭认为,科研成果转化率之所以不高,一大原因恰恰在于那还只是“一张纸”。他说,高校院所成果大多停留在实验室开发阶段,市场需要的往往是已经进入样品、样机阶段,甚至是小试、中试阶段的相对成熟的成果。

丁奎岭说,目前部分高校院所正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这种做法值得鼓励,但依然在人才引进、人员激励、人员培训等方面面临经费不足等难题。他说,必要时,高校内部的成果转移转化部门应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等手段,吸引各方面的产业人才加入。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成果转化专门人才的引进、培训、激励;同时,要为其搭建业务平台,以保障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及时高效的信息互通。

另一头的问题是,社会资金对成果中试过程转化也关注不够,导致实验室成果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怎么才能让企业“愿意接”“接得住”科研成果?丁奎岭在提案中建议:在高校院所周边建设中试基地,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入企业和社会投资,共同开展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工作;国家则可对此类基地的建设运营、专业条件配备、技术平台搭建、人员聘用等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而在此过程中,也应该想方设法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中试环节。

“指挥棒”不变,转化活力怎么爆发

政策要细化,成果转化处置权下放要落实

当前的考核制度下,高校院所普遍更注重基础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争取国家科研经费、发表高水平论文等工作,对于科技成果转化这一类周期较长、较难量化的指标重视不足。

丁奎岭说,政府部门应该牵头制定导向明确的鼓励政策,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考核机制;同时,也要提高全社会的产业承接和配套能力,也就是说,要把承接高校院所创新成果外溢的“池子”做大做深。丁奎岭建议借鉴中国科学院和清华大学等的经验,由高校院所出人才、出成果,由地方政府出空间土地、出资金、出政策,双方以促进科研成果落地为目标,共建应用技术类研究机构和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在这份提案中,丁奎岭还提到了一些因为文件规定未理顺而出现的政策掣肘。

他说,现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科技成果的处置、使用、收益权被下放给高校院所;但事实上,高校院所普遍反映,相关部委文件依然把科技成果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高校院所在处置成果时仍需履行备案手续。而高校院所办理国资产权登记手续仍较繁琐、登记周期仍较长。

丁奎岭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试点简化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管理、科技成果对外投资损失责任豁免等政策。并且有关方面应为科技成果转化分红提供个人所得税优惠。在成果转化管理权限下放后,仍需注意科技成果的保护,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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