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调解干活 刑警捏造为黑恶,是谁在违法?

2019-01-15 14:39

派出所调解干活 刑警捏造为黑恶,是谁在违法?

 

   近日,河南邓州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丁海鸥公报私仇,起因是其亲戚丁朝阳找关系在御豪庭施工,但活干的少,丁海鸥心里别燥,下面向您反映邓州刑警丁海鸥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是黑恶势力的事实。

   一、在2017年11月1日早上9点多,装修工董闪打电话叫张珊,刘空鹏去御豪庭干活,张珊就联系了两个工人去给董闪帮忙,但遭到当地村民阻挡。董闪、刘空朋报了警。湍河派出所民警吕纪朋、刘鹏等来了,把董闪、张珊、刘空朋,物业经理李东贺,阻碍施工的村民张国良、张广录一起带到派出所,都作了笔录。做完笔录,办案民警说,事情没有说好,都不准再干活。

   二、2017年11月6日,湍河派出所民警通知上述人员到所里协商。经派出所调解,张珊干3、4号楼,张国良、张广录干1、2、7、8、12、13号楼,由派出所民警周超出具协议,张珊、张国良双方签字。在场人有李东贺、张珊、张国良、张广录、刘空朋及办案民警吕纪朋、周超。协议在派出所存档。此后,双方未发生任何纠纷。

   三、2018年5月4日,13号楼一业主需要干活,业主自己找的亲戚干活,但遭到张国良的工人的阻拦,并将干活的打了一顿。业主报警,并录有视频。第二天上午,刑警队干警丁海鸥把张国良两个带走调查,说是强迫交易罪。2018年11月上旬,刑警队把张珊带走调查,后被定为黑恶势力团伙,羁押在看守所。

   四、现在刑警队把物业经理李东贺、张珊、张国良、报警人刘空朋都定为黑恶势力团伙。

   五、我们所干的3、4号楼盘,是经派出所协商分过的,活都干了大半年,既没有和业主发生纠纷,也未和物业发生矛盾。所干的活,都是业主联系我们做的,价钱经双方协商而定。从未强迫业主,强行揽活。这点,小区业主、物业可以证明。我们与张国良,是两个施工队,各干各的活,互不牵扯。现在张国良与业主发生纠纷,现办案民警丁海鸥未经核查,硬把我们(张珊、刘空朋)作为黑恶势力团伙处理。如果这能构成强迫交易罪,当初湍河派出所为何没有处理,还给协调干活?湍河派出所所长郭书伟,办案民警周超、吕纪朋岂不是黑恶势力的帮凶和保护伞了?为何不把他们拘留调查。这说明丁海鸥,事实证据调查不清楚,随意制造冤假错案,陷害他人,使无辜的人遭受牢狱之灾。

   办案民警丁海鸥立功心切,为完成上级目标,违背中央扫黑除恶精神,随意捏造黑恶势力,办假案,丁海鸥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冤枉无辜群众!邓州市真正的黑社会不敢抓,想想邓州的保护伞有多大!

   如有不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致中央监察委、中央打黑办、公安部、各大媒体!

 

   笔者 刘付杰156706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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