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战略与投资专业委员会
1801 2024-10-31
株洲一企业股东被剥夺所有,大声呼救求公道
光华通讯社记者赵平报道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的文新民曾经是国家干部,10年前是一家企业的高管,同时他也是这家企业的投资人和大股东,由于看不惯把持企业的政府官员出卖企业利益,中饱私囊,遭到报复和陷害。他在企业中的高管职位被非法剥夺,他的股权被非法剥夺,在维权的过程中遭遇地方政府维稳,遭遇欺骗,遭遇枉法裁判。政府部门都知道他是冤枉的,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帮他解决问题,他为了维权奔波10多年,也没有讨到一个说法。他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企业没有为他交养老保险,现在无法领取养老金。当记者问他这些年都是怎么维权时,他说,上访多次被截访,给省市领导写信,没有任何回音。遇到中央开会,他就成了维稳对象,政府官员骗他一定解决好他的问题,让他不要到北京上访。会议一结束,就没有人管他的事了。他很无奈地说,他就像一个球一样被政府官员踢来踢去。他说政府官员就像骗子一样,说话根本不算数。他希望记者帮助呼吁引起政府重视,公平公正解决他的问题,让他能够安度晚年,让他也感受感受习近平主席的新时代的阳光和温暖。记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文新民反映的问题,调查落实,尽快解决。光华通讯社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做追踪报道。
下面是文新民的反映情况材料,请关注
湖南文新民遭遇股权之劫,损失惨重;十多年未能脱身而呼救
一起明显由政府官员乱作为造成的侵权事件,迟迟不予解决,让我在维权路上苦苦跋涉了10年,时至今日,我的合理合法诉求仍被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当作一只球踢来踢去,藉此一笺我泣血呼唤发问:光天化日,共产党的郎郎乾坤之下,被无良官员陷害,真的遭遇了”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即便在此住,也留股与財“,呼救十多年无人理会的劫难。请问:官场的责任感在哪里?官场的良知和担当精神在哪里?官场的“初心”和“使命”在哪里?
我叫文新民,原籍湖南湘乡,1978年考入湖南省粮食学校会统专业学习三年,1981年分配到湖南省湘乡粮食系统工作;1992年底调入湖南株洲市大米厂工作。2003年6月,株洲市大米厂依据市政府要改制为株洲世纪星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股东49名,股本290万元。在改制中,我的国家干部身份及22年工龄被政府强行用22000元买断,我为生存借钱入股该公司20万元,成为该公司的投资人和大股东之一,并担任董事会成员(至今仍是国家工商登记的合法董事)和财务总监。
自公司成立后,株洲市粮食局以“扶上马,送一程”为借口,继续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误导我公司的发展方向,如政府名下的金龙大酒店欠我公司的800多万元未及时归还,却迫使企业向银行借钱,用于向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购回已经被抵押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花费了400万元,用于准备加盟神农集团投资改造生产车间及设备花费了100多万元,可神农集团这个政府管理的企业却根本就没有将我公司作为生产基地,实际上是将我们抛弃了。因管理和资金问题,“世纪星米业”仅仅生产了10个月便被迫停产。结果呢?改制遗留问题如4050问题、拆迁等问题叠加,致使企业被迫于2005年转让了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钩山路的21亩优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只有政府有权处置)及厂房,2008年又将位于荷塘区戴家岭的30亩生产用的划拨地及厂房、机器设备转让。至此,企业为政府支出的款项粗略计算就有1369.4万元之多,可政府却没有给我们的生存出路等问题作任何考虑!
董事长王显平因是政府指派的对我厂进行暗箱操作的国家公务员,他在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资金问题上,总是暗中出卖和损害企业利益。为此,身负董事会成员和财务总监重任的我,出于维护企业职工和股东利益的考虑,多次与董事长发生争执和矛盾。让王显平最恼怒的一件事,是如何处置戴家岭材料仓库的材料和2009年王显平自己的房地产公司资金短缺的问题:王显平强行要求企业出借资金替他缓解资金困难,而我坚决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对我怀恨在心的王显平借机对我实施报复陷害:他利用2010年1月26日改选董事会之机,在未修改公司章程及只有33名股东和4名非股东参会的情况下,操纵所谓的董事改选,致使我股东董事、职工、财务总监等所有的合法身份及与之相应的权益被人为剥夺。面对王显平的挟嫌报复,我向王显平提出退还我股本金的要求,谁知连这一毋庸置疑和毋庸辩驳的合理合法诉求都遭到了王显平的拒绝!从此以后,我不得不踏上了维权之路。
自2010年1月起,我维权至今10年,但由于政府的无理干预,司法机关配合政府逼我就范,竟通过故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卑劣手法,一连给我“量身定制”了6个错案(有包括所有判决书及裁定书为证),企图让我的股东、董事等所有身份及与之相适应的权益被事实上剥夺而成为铁案,致使我没有工资收入、没有五险一金,连生存和基本生活都难以为继,生老病死无人管,2019年7月就已过退休年龄却未能正常退休。为这六个错案给我造成的180多万元的损失,我先后8次进京上访,最高法回复要我回株洲市解决问题;维稳办4次强行截访4次承诺解决问题,但节点一过立马失信,把政府诚信抛到了九霄云外。按理说,是政府的乱作为给我造成的巨大损失,应由市政府给我赔偿,可市政府的行为似有耍无赖的嫌疑!
看看政府和政府官员是如何对待老百姓的信访、求助的吧——
2017年,我两次向株洲市政府阳卫国市长投诉和请求解决我的问题,均没有回应;
2018年2月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湖南后,我先后递交、邮寄了13件投诉、控告、举报材料,转到地方政府后均没有回应;
2018年6月19日和2018年7月18日,我两次向湖南省人大主任杜家毫和省长许达哲邮寄投诉材料和求助信,均没有回应;
2018年7月31日我两次在网上向许达哲省长发送求助材料,均没有回应;
2018年9月17日,我又向湖南省长许达哲、省委书记杜家毫邮寄投诉材料,湖南省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纪检组仅仅履行了一下信访程序,并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意向;
2018年12月6日,我再次向省长许达哲、省委书记杜家毫邮寄投诉材料,均没有回应;
2019年4月16日,我分别向株洲市委书记毛腾飞及市长阳卫国递交求助材料,均没有回应;
2019年6月16日,我再一次向湖南省委书记及省长邮寄投诉材料,目前尚未见回应。
2019年国庆节期间和党的十九大四次会议期间,怕我再次进京上访,一是控制我外出,二是假意承诺给我一并解决所有问题,包括补买养老保险,办好退休手续等。
2019年11月15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完成之日,本应由株洲市政府赔偿的案件,却要荷塘区政法委来处理。结果,处理时来了一个“撇开六个错案不讲,请求市政府赔偿的不说”,搞了一个20万元的司法救济来糊弄我,要我息访息诉,可据我测算,就补缴养老保险就得30多万元啊?
我维权十多年,被量身定制六个错案,把我大股东权益强行剥夺,致使我已损失180多万元之巨不赔偿,生老病死无人管,过了退休年龄半年多了却不能正常退休,生活仍无着落。已连续5次投诉、控告、求助解决35人黑恶势力团伙给我制造的恶果,也未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一个忠心为政府“擦屁股”的企业高管人员,就如此的被株洲市政府当擦屁股纸随手丢弃了,良心何在?道义何在?根据现在的环保要求,擦屁股纸也要善待呀?针对如此处理方案,被我断然拒绝后,政法委书记成良池说:“尽心帮你的人都被你心寒了……违法闹访政法机关会维护秩序……”。荷塘区法院副院长文环宇说:“尽心尽力,不得讨好”。
故请求帮助,能让我的合理诉求妥善解决,本人不胜感激。
政府和政府官员如此冷漠、如此官僚、如此伪善,实在令人寒心!请问老百姓遭遇不公之后,究竟该向谁求助?请问我的合法权益被剥夺殆尽之后,我一家人的活路在哪里?能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即便在此住,也留股与財“就真的无人管???!
求助人:株洲世纪星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文新民
联系方式:13337332388
株洲市政府绕不开踢不走的一个“球”
踢球,本指以脚踢球的运动方式,后喻指官场将某个事项不负责任地互相推来推去,按理说,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抵制、反对“四风”,官场不应再有“踢球”现象,然而,在个别地方,“踢球”仍然是官场常态。一般地说,诸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这种能体现官员“政绩”的事情,少有人“踢球”,且大多情况下是咄咄立办、高效迅捷、立马现“果”。然而,对于老百姓的诉求——哪怕是完完全全的合理合法诉求,则极有可能落得个相互“踢球”的命运。各地的信访人和上访人,没有遭遇“踢球”“待遇”的恐怕是“百里挑一”。这个领域有没有吉尼斯纪录,我不得而知,但遭遇数次、数十次乃至数百上千次“踢球”的大有人在,株洲世纪星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星米业”)董事兼财务总监,也是一个饱受“踢球”之苦的信访人。
从文新民的信访材料获知,他被侵权的问题是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一手造成的,换句话说,文新民的信访之“球”,是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人为地“造”出来的。对此,不管是哪个“当官的”,就算你浑身长满嘴巴也是否定不了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地政府为文新民“造”了一个信访之“球”。
政府之于文新民的诉求拖延至今,其责在何方?本来,文新民在“世纪星米业”有4个身份:职工、股东、董事、财务总监。让文新民4个身份一夜之间在“世纪星米业”消失和“蒸发”,源于政府介入和干预企业的经营,让企业付出了一笔笔赚“亏损”的冤枉钱,到头来掐指一算,企业为政府支出的款项粗略计算就达1369.4万元之多,导致好端端的“世纪星米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不能不走向“散架”、“解体”的命运。此其一也。政府派来的王显平担任“世纪星米业”的董事长,作为一家集体企业,当然无可厚非,问题在于王显平夹带私心,出卖企业和股东利益,企图用企业的资金缓解他私企的资金困难,作为大股东和财务总监的文新民,很自然地进行了抵制和反对,结果开罪了王显平——对文新民心怀不满的王显平操纵召开“股东会”,将文新民的4种身份以及与之相应的合法权益“一笔勾销”,连属于他的股份王显平也拒退,从而将文新民逼向维权之路,此其二也。其三,文新民一次又一次地向各级领导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几乎都没有获得回应和反馈,这还不算,当文新民进京上访之后,株洲市政府相关人员承诺其回株洲后为他解决问题,但每次都让他“流水桥头空盼望”,更有甚者,政府不愿花功夫解决文新民的问题,却动用不少人力财力对进京讨公道的文新民进行截访——先前剥夺文新民的身份权和财产权,如今又剥夺文新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政府给文新民“造”的信访之“球”,要么被束之高阁,让其成为“死球”,要么下传上、上推下或地方政府各部门相互“传”而让其成为“足球”,请株洲市政府相关官员回答一下:将文新民推至如此尴尬境地的究竟是谁之责?
中纪委国家监察委强调对信访群众要做到有信必录、有访必接、举报必查,既然文新民的信访之“球”是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酿造的,那么解铃还须系铃人。按照属地原则,无论文新民反映到哪里,最终还得由株洲市政府解决。故此,文新民的信访之“球”,是株洲市政府一只绕不开、踢不走的“球”。本博主希望株洲市政府相关官员用担当精神和民本情怀解决文新民的合理合法诉求,让他的信访之“球”化为无形,如然,则文新民幸甚!民众的权益幸甚!社会公平正义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