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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2025-07-24
5月20日早上,高速交警三大队开展酒驾整治行动。8时50分许,一辆号牌为闽E1****小型轿车驶向沈海高速古雷港收费站入口,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
打开车窗后,民警闻到酒精味,经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员卢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经进一步核实,据卢某交代,5月19日晚,陈某和几个朋友在家里喝酒,大概四瓶330ml装的啤酒。卢某是教练员,有两名学员预约了5月20日考试,心想交警应该没有那么早抓酒驾,带着侥幸心理开车上高速,送学员前往漳州长泰考试。
经进一步抽血测试,卢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0.4mg/100ml,属于醉驾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卢某记12分,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采取取保候审,等法院判决后将面临6个月以下的拘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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