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建立区域动态文旅项目库

2020-03-29 16:17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讯 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基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江苏各地应建立区域动态文旅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将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文化和旅游项目尤其是文旅融合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分为国家、省、设区市和县/市(区)四个层级。项目库实施动态更新,所有项目按季度更新相关数据与信息;重点项目除季度更新外,还需按形象进度及时更新主要数据与信息;新增重点项目实行简报机制,及时报送简要信息。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文旅产业打造成江苏经济重要支撑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文旅产业投融资工作成效,助推文旅项目开发建设,切实推进全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主管部门抓好落实。

  一、建立动态文旅项目库管理机制

  各地应建立区域动态文旅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将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文化和旅游项目尤其是文旅融合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分为国家、省、设区市和县/市(区)四个层级。项目库实施动态更新,所有项目按季度更新相关数据与信息;重点项目除季度更新外,还需按形象进度及时更新主要数据与信息;新增重点项目实行简报机制,及时报送简要信息。

  二、开展文旅项目投资统计工作

  各地应结合项目库管理,按照省级与国家级文旅项目投资统计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属地文旅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在省级文旅项目投资统计系统与国家文旅项目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完成前,分别完成好各季度与年度省级文旅项目投资统计报表与国家文旅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工作。季报工作于季后10日内完成,工作于年后15日内完成,如遇节假日相应顺延。

  三、建立区域文旅产业投资分析制度

  在建立项目库和完成投资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应同步做好区域文旅产业投资分析,形成季度、年度常态化分析工作制度,对区域文旅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地方特色与亮点、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进行剖析提炼。每年度,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各地投资分析进行整理,形成江苏文旅产业年度投资报告,并汇编成册,向社会发布。

  四、搭建文旅产业投融资平台

  各地要全面梳理和掌握已有的文旅产业投融资平台和文旅金融产品。投融资平台和金融产品基础薄弱的地区,应积极研究区域平台的搭建和金融产品的开发;已有投融资平台和金融产品的地区,应进一步提升和拓展平台的新功能与产品的新种类。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同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更多支持。自贸区城市可根据发展实际,研发创新性平台和产品。省级层面将积极搭建文旅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

  五、强化支持重点文旅投资企业

  各地在建立项目库的同时,应注重收集和整理属地重点文旅投资企业的概况、规模、主要项目、投融资意向、相关需求等综合信息,同步建立重点文旅投资企业名录或重点文旅投资企业库。充分利用各级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产业基金、PPP项目、投融资平台和金融产品,帮助文旅投资企业发展壮大,着力培育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

  上述工作,各地应建立和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其中一至三项工作,各地应结合三季度投资汇总工作和年度投资总结工作,于2019年度内完成并完善。四至五项工作,根据区域实际,有序推进。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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