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播种行动在山东启动 济南时报 2024-11-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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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在宁夏蜿蜒而行,浇灌出“塞上江南”的稻花香,支撑起辛勤农民的富足生活。但曾经,人们习惯从黄河中汲取,却从不顾及黄河的“伤痛”,乱采、乱堆、乱建、乱占等现象屡屡发生。
保护黄河,已刻不容缓。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和9个沿黄省区的代表,共同参加主题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的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一场保护黄河的专项行动轰轰烈烈拉开序幕。依法保护黄河,清理河道“四乱”,也成为我区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清理河边违建、恢复黄河滩地、清理被污染水域、修复黄河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我们正在“亮剑”。
“天下黄河富宁夏”。带着峰峦如聚,伴着波涛如怒,绵延纵横的黄河滋润着宁夏平原。
依靠黄河生存发展的“塞上江南”,与黄河同生共息,更应义不容辞担起保护黄河的那份沉甸甸重担。
一个宣言——奏响护卫黄河大合唱
2018年12月,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9个沿黄省区人民检察院以及河长制办公室的代表相聚郑州,参加主题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的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并共同发表了《郑州宣言》。
宁夏迅速行动起来:今年1月,自治区通过《宁夏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0年)》,将大力整治河湖“四乱”突出问题,做为重点内容;通过了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宁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区、市、县三级同步行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摸排黄河的“头疼脑热”问题。
宁夏多部门共同发起的一场“清河专项行动”,由此奏响保护黄河的大合唱。
一路推进——用主动彰显清河决心
“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简称“清河行动”)专项行动,以整治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为重点。
开展专项行动,我区态度积极、落实坚决。全区各级检察机关与河长办联合组成核查小组,对黄河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逐一现场核查,共同梳理“四乱”问题清单。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受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黄河流域“四乱”问题,及时与各级河长办联系。同时,所有问题均被纳入台账,多部门联合推进治理。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河长办共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379件,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线索111件。
针对黄河流域“四乱”问题整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我区形成了“检河牵手、各有侧重、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水利部门针对“四乱”问题整治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为乡镇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并联合乡镇共同整治;检察机关向当事人及单位做好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宣讲解释,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成效。
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与河长办先后50多次到黄河(利通区段)岸滩、清水沟、五里坡牧场等地查看现场,拍摄照片1000余张,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40余次,无人机巡查5次,共恢复河湖滩地50余亩,外运弃渣垃圾近3.2万亩。
石嘴山市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四乱”突出问题,排除阻力,形成合力,共同守护公益。截至目前,清理河道范围内的建筑车间、工业厂房、旱厕5000平方米,清理堆土3000立方米,平整场地1600余平方米,清理占用河岸面积6600平方米,清理污染河床2500平方米。
中宁县检察院对在黄河中心滩乱占、乱建的多种问题,重拳整治。针对涉及5个乡镇194户9840亩开垦种地乱占问题、宁安镇黄河中心滩违法乱建彩钢房问题,以及“四乱”清理过程中难度较大的问题,会同河长办工作人员多次现场督导,持续跟进监督,最终推动问题解决。
一份建议——确保生态修复实“落地”
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的胭川湖如今面貌一新。在此之前,抢占湖边美景成为众多农家乐、养殖场的“发家”之道,乱占、乱建现象突出。今年,金凤区检察院摸排发现此情况后,针对占地、违建等破坏湿地问题,提出拆除违建的检察建议,并建议政府逐步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金凤区在拆除违建房屋90余处的同时,制定湿地修复计划,重新划定湿地边界,初步建成2100米环湖道路,恢复湿地生态初显成效。
在开展专项行动中,我区各级检察机关坚持用好诉前检察建议,在拆除清理的同时,注重黄河流域生态修复,促进黄河生态保护与保障民生协调推进。
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2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5份。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282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77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6.5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4.6万吨。由于工作突出、效果显著,永宁县检察院办理的违法建筑侵占黄河河滩影响行洪安全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芦苇浩荡,鸟栖鱼跃。在宁夏,沙漠与绿洲共存,是因黄河而生的奇迹。如今,宁夏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正通过落实好“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努力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清河行动”不止步,一定会创造出更美丽的绿色奇迹。(记者 杨超)
位于黄河惠农区河滨段有违建房屋和圈舍,且在河道旁耕种玉米、蔬菜等农作物,阻碍了黄河正常排洪。上图为整改修复前的河岸;下图为整改修复后的河岸。通讯员 刘惠娟 于莉 摄
宁夏作为 全国点赞
近期,永宁县检察院接到一条喜讯: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永宁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违法乱建侵占黄河河滩地案,被评为全国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该案被评为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对永宁县检察院来说,这不是偶然。
办案检察官苏磊从小在黄河边长大,骨子里对黄河有一种爱和依恋。因为有感情,面对破坏它的行为,苏磊总想去制止。因此,“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一开始,苏磊就积极投入其中,“‘清河行动’目的是促进黄河流域河湖面貌改善,探索建立全流域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这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
“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启动后,永宁县检察院和县河长办一起梳理线索,共梳理出17个问题。
自2010年以来,永宁县望洪镇辖区滨河大道以东黄河河滩范围内,李某开设“黄河渡口餐厅”,建农家乐3.45亩、鱼池10余亩;刘某开设“禾泽园种养殖家庭农场”,养殖场占地2.84亩,鱼池占地12亩,耕地及果园占地约47亩;马某某开设“鸿儒渔庄”,占地面积43.47亩;王某某开设“南方湾农业家庭农场”,修建餐饮娱乐用房400平方米、温棚9000平方米。
这4处违建物都建在蓄洪沟内,严重阻碍威胁行洪安全。
永宁县检察院经调查认定,永宁县水务局、望洪镇政府对上述侵占黄河河滩地违法行为均负有监管责任。3月28日,分别向两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永宁县滨河大道以东黄河河滩范围内的违建行为依法予以清理,规范河道保护管理工作。
永宁县组织抽调公安、综合执法、水务等多家单位联合执法,调动30多部铲车对违法建筑逐一拆除。7月6日,永宁县检察院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回头看”,确认现场违法建筑已全部清理完毕,有力保障了黄河防洪安全。(记者 杨超)
侵占一寸 退还一寸
44,马智慧的台账里清楚写着这个数字。
它不是年龄,也不是金额。
2019年1月初,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对兴庆区境内的黄河主干、支流“四乱”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对沿线农家乐、养殖场、旱厕等实地调查取证,共发现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44处。
针对这些问题,兴庆区检察院及时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件,建议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堆放的垃圾、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河道原状。
其中,月牙湖乡生活垃圾侵占底下窑沟案、掌政镇强家庙村砖窑侵占永二干沟案可称得上清理黄河乱占的典型。
兴庆区月牙湖乡底下窑沟与防洪堤交汇处西侧低洼空置地,周边企业、群众将大量生活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此处,侵占沟道500余米,破坏防洪沟道20余米和泄洪闸1座,非法占地8.5亩。
作为兴庆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马智慧一次次调查、取证。最终多部门共同作用下,清理了月牙湖乡底下窑沟垃圾约131吨,消除了妨碍行洪的重大安全隐患,恢复了沟道正常的排水功能。
孙某某在掌政镇强家庙村8队永二干沟南侧开办砖厂,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他在永二干沟沟道堆放砖渣,侵占沟道30余米。经整改,该砖厂已完全拆除,恢复了沟道原貌。
黄河从兴庆区流出,经过贺兰,流入平罗县。
平罗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内宁夏金海峰晟煤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乱占河道、乱建工业车间、厂房、乱堆工业原料、工业废渣、建筑垃圾。宁夏金海华航工贸有限公司存在乱堆工业废渣、建筑垃圾,造成河床污染的现象,影响了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平罗县检察院经与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及河长办开展联合调查,向有关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当日,该县有关领导约谈了宁夏金海峰晟煤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
后因乱建面积及污染面积计算发生争议,平罗县检察院又与县河长办商定召集宁夏平罗园区管委会、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召开了都思兔河河道整治协调会,对河道整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会后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三部门共同配合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目前,已恢复黄河河道面积约6600平方米;清理堆积工业废渣、建筑垃圾共计约15071立方米;恢复河床25000平方米。(记者 乔素华 实习生 戴素素)
面对乱建 只有两个字——拆除
“专项行动开始的第一天,检察干警便行动了。”贺兰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石玲敏说。
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第一阶段的任务要求,该院与贺兰县河长办对贺兰县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大排查。
排查不走过场。乡镇首先自查,自然资源局、河长办、检察院等部门按照自己职责进行不留死角、不留疑点的排查。
最终经过研判,贺兰县列出了宁夏锦泰鸿业商砼站、天骏青青生态园及原贺兰县美洁污水处理厂、家具生产车间违法侵占沟堤,长河湾国际生态度假中心、贺兰县精通达农机作业有限公司、金马河休闲观光基地、怡龙天下休闲农业观光园、立岗镇幸福村农场、立岗镇河乳湾生态园林违法占用滞洪区10项突出问题清单。
这张问题清单放在石玲敏、杨鹏飞等检察干警的办公桌上。每天进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问题清单,对照进度。
10项突出问题,10个现场,逐一现场勘查。记录本、照相机、无人机……每一个设备发挥它的最大优势,附近村民、乡镇干部……每个笔录努力做到最详尽。
贺兰县红芳家庭农场的拆除,为贺兰县清理河湖“四乱”开了一个好头。
贺兰县红芳家庭农场位于贺兰县立岗镇幸福村,建在黄河河道滞洪区内,该农场侵占河道、违法占用滞洪区,妨碍河道行洪,给河道管理带来安全隐患,属于违章建筑物。贺兰县检察院把红芳家庭农场乱建案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贺兰县立岗镇、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对侵占河道、违法占用滞洪区的违章建筑物予以处理并加强对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日常管护。
6月,在贺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贺兰县红芳家庭农场被拆除。
石玲敏介绍,目前,清单中10项问题,贺兰县检察院立案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
纸终究包不住火。
今年1月,灵武市检察院干警偶然发现灵武市滨河大道以西,梧桐树乡沙坝头村四队黄河边存在乱占河道、私建居民住房、羊舍等行为。
其行为可能危害到黄河行洪、输水,羊舍粪便污染黄河及周边生态环境。干警做出判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属于违法行为。灵武市水务局作为行政监管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2月20日,灵武市检察院依法向灵武市水务局下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灵武市滨河大道以西,梧桐树乡沙坝头村四队黄河边乱占河道、私建居民住房、羊舍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河道监管职责,严禁在本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私自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确保本辖区管理范围内的河道防洪安全,切实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进一步促进本辖区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收到检察建议后,灵武市水务局积极部署落实,于第四日联合市河长办、违法建筑所在的梧桐树乡政府对私建的居民住房、羊舍进行拆除,并对周边的土地等生态环境进行了恢复。(记者 乔素华 实习生 戴素素)
治理决不手软!
“你们知道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影响吗?”
“不知道。”面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干警的问询,宁夏协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脸迷茫。
今年3月,大武口区小风沟以北,西环路以西区域正在建设石嘴山市高新区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场循环再利用改造项目。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宁夏协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大武口区小风沟河道内倾倒渣土、堆放物料、修建旱厕。
“你们的行为影响小风沟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造成严重的防洪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宁夏协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这才知道他们这个利己举动,后果如此严重。
大武口区检察院向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防洪安全隐患。联合同级河长办共同向违法行为主体释法说理,阐明违法占用河道的危害性。行政机关亦在履职过程中对涉事企业阐明违法原因,并两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发现破坏黄河生态的行为只是开始,监督行为人整改、修复更为重要。大武口区检察院跟进行政机关整改过程,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汇报上级院,石嘴山市河长办和石嘴山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现场督办,力促问题整改。
宁夏协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其乱倒渣土、堆放物料、修建旱厕的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共拆除旱厕1座,清理油罐1个、堆土3000立方米,清理板材及其他杂物1.5吨,并对沟道内的环境进行整治,恢复河道原貌。(记者 乔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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