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明年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2017-05-08 07:50

  5月4日从省政府了解到,《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正式印发,我省将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农村环保和青山工程,确保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行动计划》明确了防治攻坚行动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1.16%以上。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29%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政府将按照年度目标对攻坚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评先选优、地区财政转移和生态补偿挂钩。

  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我省提出加快实施气化辽宁工程、推进高效一体化供热、化解过剩产能、全面拆除老旧低效锅炉等重点任务。提出2017年天然气供气能力达到100亿立方米。到2020年,天然气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提高到8%;建成区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取缔列入拆除计划的全省城市建成区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特别提出到2018年,全省要新建秸秆收储点200个、秸秆收储中心20个,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7%以上。

  水污染防治方面将有所突破。以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老旧管网改造、整治黑臭水体、加大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等为重点任务。特别提出要实施新碧海行动,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今年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到2020年消除劣五类入海河流。

  在防治土壤环境污染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成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辽宁子平台。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上,提出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到2020年在44个涉农县(市、区)全面铺开。在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上,提出开展闭坑矿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每年完成200公顷废弃矿山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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