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2017-02-11 02:20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近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全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围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方面开展评选。凡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中卫人士均可参评。市文明办针对5类道德模范制定了科学详细的评选标准,通过宣传发动、初步筛选、拟定名单、媒体公示、确定表彰对象、表彰奖励6个步骤完成。推荐结束后,择优命名表彰5类道德模范3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活动要求,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市直行业党委承担,其中县区各推荐20名,市直机关工委推荐10名,市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推荐5名,中卫工业园区党工委推荐5名,其它部门和驻卫单位各推荐1-2名,中卫军分区推荐2-3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条件、基本规则和方法步骤,激发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评选结束后要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典型事迹和优秀品质,形成人人学典型、人人争做典型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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