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活动要承担这些法律责任

2016-05-06 15:21

    □记者尚迪

    4月28日前后,一则关于链家地产守护走失儿童的消息在朋友圈流传:“从5月25日起,链家全国6000家门店将成为中国‘失联儿童守护站’……请告诉您的孩子,万一走失找不到家人,街头每个绿色的链家门店都是安全守护站,十多万链家员工都是儿童安全守护人……”

    事关儿童安全,这则消息很快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4月30日,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官方微博“重庆网警”发布文章《链家,请停止错误的走失儿童自救宣传!这不是营销活动应该涉足的领域》,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官方微博“江苏网警”也表示:“儿童走失,应该向巡逻民警、警务工作站、派出所求助或拨打110,而不是找去藏在小巷子里,成年人开导航都找不到的某企业门店……”

    5月3日,中国儿童失踪预警平台(CCSER-中社儿童安全科技基金)负责人张永将回应称:链家发布的与儿童失踪预警平台(CCSER-中社儿童安全科技基金)合作,是真实消息。链家员工将本应保密的项目信息先捅了出来,而且简单的没有细节的信息引起了公众误解。

    配套设施能否跟上、有没有训练有素的人员、是否涉嫌炒作、被人贩子利用怎么办……其实,除了公众担心的一系列问题外,链家从事这项公益活动,还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

    链家是否具有成立儿童守护站的资质

    一些公安机关的官方微博表示,从各个方面来看,让走失的孩子找房屋中介的做法都不靠谱,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帮助。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俊锋也认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儿童安全属于人身权,保护人身权不受侵犯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不能让渡给其他社会群体来承担,其他社会群体也无法通过行政许可去申请获得这种资质。不过,社会公众出于公益心,能够对儿童给予保护和关爱的,还是应当肯定。

    河南牧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莹则认为,链家地产成立“失联儿童守护站”属于民间自发的公益行动,带有明显的公益目的,是自愿为守护走失儿童提供场地、人员、物质、服务,自愿承担义务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进行这种公益

    活动要具备特殊的资质,因此,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的前提下,链家地产成立“失联儿童守护站”是合法的。

    从事公益活动造成损害应担责

    除了法定资质外,链家地产想要成立“失联儿童守护站”,还必须解决好相应的设施、人员等问题。因为,即使是出于公益目的,如果有儿童在守护站中受到了伤害,链家地产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莹说,孩子走进链家的“失联儿童守护站”,就应该得到链家的保护。链家地产作出了单方承诺,就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孩子进入链家地产的守护站后,如果受到外部人员的伤害,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责任,链家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伤害是由链家员工的职务行为造成的,则由链家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伤害是由链家员工的非职务行为造成的,则由该侵权人个人承担责任。

    高俊锋说,公益活动的特征决定了链家地产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一旦作出了保护走失儿童的承诺,相应的义务就已经产生。如果出于营销目的进行虚假承诺,不仅欺骗了社会大众的信任,还会损害公众利益。因此,即使是公益活动,因疏于管理给走失儿童造成伤害的话,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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