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光坛
曾获评2013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的郴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邓光坛,近日因贪腐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3个月。
10月11日,湖南省纪委三湘风纪网通报郴州4起领导干部“提篮子”谋取私利典型案例时,披露了上述消息。
2018年4月24日,邓光坛案曾在郴州市临武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邓光坛受贿112万元、美金2000元,行贿16万元。邓光坛当庭认罪悔罪。
公开履历显示,现年56岁的邓光坛是一名“老公安”,其于1984年进入公安队伍,先后任郴州安仁、永兴两县公安局长,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郴州市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等职。
2014年6月,邓光坛被评为2013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而引人关注。该评选活动系湖南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法制新闻协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
当时,邓光坛被称为“创模先锋”。推荐词称,邓光坛在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任上,“循法治警,铁纪整顿交警作风,为郴州市获得‘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称号立下功劳。创新举措,执法便民,赢得百姓一致好评。近两年来荣获‘优秀公务员’、‘一等功’等荣誉。”
2017年4月1日,湖南省纪委消息: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唐国栋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唐国栋曾于2006年到2011年担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长。4月27日,邓光坛也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9月6日公布的邓光坛案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邓光坛为了谋取自己职务上的升迁,于2017年上半年送给唐国栋人民币6万元。
检方还指控,2011年1月至2017年4月期间,邓光坛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郴州市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的职务便利,以及利用自己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汝城县某防洪工程,郴州市交警支队“两所一站一中心”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在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申办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8家单位和个人所送人民币112万元、美金2000元。同时,还为了其亲戚能够在公务员考试中得到评委关照,送给郴州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原科长李某某人民币10万元。
据华声在线报道,2018年4月24日,邓光坛涉嫌受贿、行贿犯罪案,在郴州市临武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邓光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郴州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还组织对该案进行听庭评议,全市检察机关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等参加听庭评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