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工作要紧扣时代脉搏

2018-11-26 15:05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法治新闻也随着迅速兴起和发展,法治新闻的报道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法治新闻在宣传宪法修正案、普及法律知识、传递法治信息等方面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但它又区别于其它新闻,法治新闻具有严肃性、法治性、公正性于一身,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就要求法治新闻工作者应该清晰认识到,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治理中的定位。宣传好报道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法治新闻工作者必须承担的重大历史使命。如何紧跟时代发展要求,主动担负起新时代法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是摆在每个法治新闻工作者面前的一大课题。

    法治新闻工作者必须首先讲政治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法治新闻工作者要承担起职责和使命,就必须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只有坚持正确方向,才能站稳立场,正确引导舆论,这是提升法治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基础和前提。
    要牢牢坚持党性原则,要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尊重新闻宣传规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定不移始终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政治坚定的法治新闻工作者。
    要始终坚持提升法律素养,做正确法治价值追求的传播者。法治兴则国家兴,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法治舆论监督引领司法公平公正    公正司法离不开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随着大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逐步提高,法治新闻工作者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素养面临着新的挑战。新闻工作者一旦因为法律修养欠缺在新闻报道中发表了错误的法律观点或不正确的评价,势必会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影响。为此,法治新闻工作者必须恪守新闻职业精神,积极主动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在进行新闻报道时,要注重以法律视角来剖析热点新闻背后的社会问题。
    要保持法治新闻的公平正义,不带有明显倾向性。法治新闻特有的作用和可贵的价值就在于向读者提供事实,让读者从事实中得出结论。法治新闻必须坚持尊重司法特性的原则,尊重司法的中立性、权威性。因此,新闻媒体对于法治新闻事件,要进行客观公正地报道,不能带有片面性和倾向性。
    要做到不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做出定性报道。新闻所报道的事实必须是在有关部门的定性之后,而不是在此之前就自作主张地加以定性。因为,新闻工作者只有对有关事实进行报道的权利,而没有给事件定性的权利。然而,有些媒体对于正在侦查、起诉或审理的案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做出定性报道,甚至还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评论,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的疑虑,影响了司法与公众的关系,妨碍了正常的司法活动。
    要避免站在道德的立场上,以道德标准评论法律问题。新闻舆论监督的道德话语立场,极有可能会妨碍司法公正,因为它更倾向于建立在情感性判断基础上的道德结论。而司法公正所坚守的技术性、理性化、程序化的运作方式,使它有可能与道德形成断裂与冲突。由于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局限性认识极为不够。这种情况下,新闻舆论监督依据道德立场在监督司法中喧宾夺主,干涉司法,乃至代替司法主持正义,会加重人们对依靠司法寻求正义的怀疑。
    要坚持法治新闻的理性报道和人文关怀。随着法治新闻报道的飞速发展,媒体在法治新闻报道方面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法治新闻报道中,媒体通过过度揭露隐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及犯罪人员的特写镜头,对他们的亲属、友邻不加保护地曝光等,虽然赢得了一定的市场,但却是以牺牲媒体的理性报道和人文关怀为代价的。个人隐私的过度暴露,不但加剧了犯罪嫌疑人、犯罪人员及其家属、友邻的痛苦,而且对他们以后的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甚至会造成整个社会对他们的冷落和温情的缺失。
    要注重新闻事实的客观性与法理性的统一。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网络舆论更加开放,一些敏感案件、社会热点事件,都会在这个开放的舆论场中被传播被放大甚至被歪曲。这时,就需要专业媒体从法律角度解疑释惑,用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来引导舆论。既要做好法律法规的解疑释惑,又要做好法律公平正义精神的传递。对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做好客观报道,用客观真实公平的报道,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法治新闻要创新发展理念强化融合意识    当前,受众需求越来越多,参与意识越来越强,思想观念越来越多元化,新闻传播呈现人人传播、多向传播、海量传播的特征。面对舆论环境、媒体格局和传播方式的深刻变化,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要始终坚持创新发展,创新力决定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
    要创新传播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读者在哪里,受众在哪里,宣传报道的触角就要伸向哪里,宣传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就要放在哪里。”对于传统媒体新闻工作者而言,要直面新媒体时代的挑战,主动适应媒体格局的调整和舆论生态的变化,努力学习新闻舆论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强化融合意识,完成从报人到全媒体人的角色转换。
    要创新传播手段。抓住时机、把握节奏、讲究策略,切实把握好新闻传播的时效度,加强媒体与用户互动交流,提高用户的关注度、参与度。
    要创新传播内容。结合受众关注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推送特色信息产品,用讲故事的语言风格表达、传播高大上的内容,通过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的宣传报道方式,把司法公正的好声音传播出去。
    作为法治新闻工作者,有幸身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担负起新时代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更好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为实现法治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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