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打瞌睡撞死2绿化工人 赔偿104万获刑3年

2018-07-26 09:05

  男子周某某在开车时打瞌睡,竟然将在路边绿化带里除草的两名工人撞死。经过协商,周某某向两名死者家属分别赔偿了47万元和57万元。日前,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5月16日15时许,周某某吃完午饭后像平时一样开车回自己的店里做生意,明明前一天晚上很早睡的,休息的不错,可他在开车的时候却感到异常疲劳,上眼皮和下眼皮老是打架,并终于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一刹那,撞击声让周某某一下子清醒过来,他发现所驾驶的轿车已经撞上了在路边绿化带里除草的王某某和李某某。周某某赶紧下车,发现伤者情况很严重,立即拨打了110和120急救电话。其他除草的工人也过来帮忙联系王某某和李某某的家属。

  很快120急救车来了,将两名伤者送到了医院,周某某在现场等到了交警,并配合交警做了勘察事故的相关工作。当日晚上,两名伤者王某某,李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昆山交巡警大队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某因疲劳驾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是周某某唯一能为死者做的了。经过协商,周某某向两名死者家属分别赔偿了47万元和57万元。死者家属虽然无比伤心,但看到周某某的诚恳态度和积极赔偿也都原谅了周某某的无心之失。民事赔偿可以协商,但刑事责任无法逃脱。

  2014年9月19日,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交通肇事一案,经合议庭合议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属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周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马超 通讯员孙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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