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商”原是大骗子

2018-05-19 15:59

——晋城城区警方破获系列“捡钱分利”诈骗案纪实

“捡钱平分”的骗局可谓老掉牙的诈骗花招,骗子们一唱一和,假借丢钱分钱,等“失主”返回,再让他把自己的钱拿过来一验究竟,然后借机掉包开溜。然而这样的骗局近期却在晋城市频频上演,且有不少群众被骗,4名犯罪嫌疑人先后作案11起,涉案价值15万元。


“捡”钱却遭诓财


今年5月24日,家住晋城城区北石店镇的常女士报警称,她在路上被人以“捡钱分利”的把戏骗走价值1.2万元的财物。


当时常女士刚从该镇的万德福超市出来,看到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男子从身边经过,一卷用丝袜包裹的钞票“不小心”掉在了地上。这一幕,也被另一“小个子”陌生男子见到,他神秘地拉了拉常女士,示意她不要声张。


“小个子”说:“刚好你也看到了,这些钱咱俩就平分了,但是你千万别跟别人说。”常女士想占小便宜,就答应了。对方提议找个人少的地方分钱,于是,常女士跟随“小个子”往旁边胡同方向走去。


刚走了十来米,这时,“失主”突然回来了。“我刚掉了一叠钱和一根金项链,你们看到了没有。”见到常女士二人,“失主”劈头就问。常女士正不知如何是好,捡钱男子连忙抢先开口说没看见。


“失主”随即要求常女士把身上的钱和其他东西都拿出来,证明没有拿这笔钱。常女士当下就懵了,只好把项链和包里的现金、手机都给了“失主”,让他检验。常女士和“失主”争执了十几分钟,期间“小个子”不断为她说话。被搞得糊里糊涂的常女士,只是感觉哪儿不对劲,却怎么也想不出来。最后,“失主”要和常女士去派出所报警,证明常女士没拿他的钱。此时,“小个子”挺身而出,称“不关她的事,我陪你去派出所报警”,随后,两人就一起离开了。


事后,常女士才想起来自己的金项链、800元现金和手机都被骗子拿走了,而翻出那卷裹在丝袜里的钞票,却发现都是冥币。随后,常女士报了警。


“我们争执了十几分钟的时间,他俩说话的重点都在那卷钞票上,我也没顾得上想其他的,我当时就是财迷心窍了。”回忆起受骗的经过,常女士懊悔地说。


六天作案三起


其实,就在常女士受骗的五天前,沁水县嘉峰、端氏两个乡镇分别发生一起这样的“捡钱分利”诈骗案。三起诈骗案手段雷同,受害人都是中老年妇女,且身上明显携带有黄金首饰,“失主”和“捡钱人”都是两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男子。


为此,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决定并案侦查,分局主要领导责成刑侦大队四中队成立专案组立即展开侦破。办案民警首先对案发地周边进行了走访调查,并调取了三起案件案发前后的监控录像,但并没有任何重要线索。“案发时是农历四月十五,那几天正赶上了北石店镇的庙会,人流量很大,无法锁定嫌疑人。而沁水县发生的两起案件,由于地处较偏僻的农村,监控力度不大,也没有什么线索。”刑侦大队四中队队长牛正斌说。


根据受害人的描述来看,两名嫌疑人都是外地口音,不是本地居民,应该是流窜作案。“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难点。”办案民警张超告诉笔者,从这一点来看,嫌疑人肯定不止两名,同时,这类案件具有流动性强、涉案范围广,但是调查取证难,追踪抓捕更难的特点,这也给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尽管如此,办案民警还是抓住了犯罪嫌疑人露出的马脚。民警对晋城市区和沁水县各大宾馆酒店、以及洗浴中心进行筛查。经过数天的不懈努力,两个来自太原“收古董”的中年男子进入警方的视线。“他们在晋城市区和沁水县都有宾馆的住宿记录,且时间正是案发前后。”张超说。


为了确认目标,民警又找来三名受害人对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受害人常女士确认,其中一人就是“捡钱男子”。经调查,该男子郭某,37岁,平遥人,长期在太原活动。随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太原。


半月蹲守擒匪


7月4日,队长牛正斌带领赵晋波、王佳、张超等4位办案民警到达太原后,在太原警方的配合下,确认了郭某租住的具体地点。


为了防止打草惊蛇,民警在郭某居住的万柏林某小区开始蹲点、摸排,24小时的蹲守“苦差”一连就是十几天。


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郭某是一名长期吸毒人员,一般来说,这类人作息时间很不规律,可办案民警却发现,郭某是个“异类”。“每天早上6、7点钟,郭某就会起床出门,在小区门口等待一辆面包车。”副队长赵晋波说,“接到郭某以后,这辆面包车就开往太原市周边的市、县,实施诈骗。”


“根据面包车的行进路线,我们逐步掌握了三名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据刑侦四中队指导员樊宝仓介绍,这个诈骗团伙一共有三人,他们分别住在不同的地方,由其中一人租一辆面包车,再雇一位司机,同时声称自己是到乡下收古董的,每天早上挨个把同伙接上车,然后寻找诈骗地点。到地方以后,三名骗子便甩开司机,骑着早已准备好的折叠自行车,找目标伺机作案。


经过半个多月的蹲守,办案民警决定对几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因为郭某是最后一个上车的嫌疑人,民警们便兵分两路,一路跟踪面包车,另一路蹲守在郭某居住的小区门口。8月2日上午7时许,郭某刚要上面包车,抓捕民警如神兵天降,一举将郭某、王某、邢某三人抓获。根据郭某的供述,当天中午1时许,办案民警又赶到太原市尖草坪区某商贸城内,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钱某抓获。至此,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经查,郭某、王某、邢某三人为同乡,均为吸毒人员。为筹措毒资,三人预谋实施“捡钱分利”诈骗,专门选择戴有黄金首饰的独行女性为诈骗目标,邢某负责望风,王某负责将装有假钱的袜子丢至受害人附近,郭某捡起后与受害人分钱。几人得手后,趁受害人不备逃窜,诈骗所得的金银首饰全部低价卖与收购二手黄金首饰的钱某,所得赃款三人平分。现查明,该团伙自今年4月以来,先后窜至晋城、忻州、晋中等地,采取上述手段作案11起,涉案价值15万元。目前,4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点评:老套的骗局,为何还是有人频频受骗上当?究其因,不是骗子多高明,只因受害人对金钱的贪婪迷惑了双眼。公安机关提醒: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不要迷恋意外之财,只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再“精明”的骗子也无法得逞。


本报记者 郭志平 通讯员 郭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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