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闻报道中的“泛标签化”

2017-04-30 01:54

内容摘要:摘要:法制新闻报道中的“泛标签化”是“拟态环境”中的一部分,其背后更是现实社会的映射。媒体是标签新闻的制作者,新闻报道的“去标签化”行动应从媒体的自查自纠开始。

关键词:法制新闻;标签;从业者;法律素养;泛标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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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法制新闻报道中的“泛标签化”是“拟态环境”中的一部分,其背后更是现实社会的映射。过多地使用负面标签所造成的“污名”效应,可能引发现实种种危机。媒体是标签新闻的制作者,新闻报道的“去标签化”行动应从媒体的自查自纠开始。同时,社会和公众要予以大力监督,以共同营造和谐的法治社会。

  关键词:泛标签化 法制新闻报道 媒介批评 法律素养

  “雷洋事件”发生后,具体情况尚未明了,当事人雷洋已经被媒体贴上了“人大硕士”“嫖娼男”等标签,涉案警察被贴上了“暴力执法”的标签,知识青年和执法警察两个群体被标签化,加深了受众的固有成见,激发舆论热议。

  事实上,法制新闻报道中这种标签化现象屡见不鲜。

  标签化是指一种自发的认识归类方式,即将某一个事件或者某个人物自发地归为一类事件或一类人物。①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源于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贴标签行为。但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增多,出现了其为强势群体贴标签、甚至为自己贴标签的“逆标签化”行为。随之,标签可能出现或指代任何一个群体或事件,媒体也在新闻报道中普遍使用标签,法制新闻报道中的“泛标签化”现象就形成了。

  法制新闻报道中的标签类型

  “泛标签化”在法制新闻报道当中一般有两种呈现方式。一种是将与被报道人相关的标签突出在标题或直接写入报道,以吸引读者眼球;另一种是选择内容、观点等,含蓄地为某个被报道人或某个群体贴上标签,造成读者的认知偏差。目前法制新闻报道中至少存在以下六种标签类型:

  性别标签。性别标签是对被报道人性别的刻意突出,是新闻报道中最常见最明显的标签。它试图以男女的性别差异来建构某个群体的媒介形象,易使读者联想到性别和某些行为之间的关联性。李普曼认为,作为社会文化载体的大众传媒不知不觉地强化着社会中已确定的两性成见。② “女司机”“女博士”“女大学生”等被标签化的群体,已经为法制事件中的女性建构了相应的“马路杀手”、高智商低情商、愚昧无知等形象。这种标签实质上是以男人的视角来构建的话语体系,体现的是非平等的性别意识形态。③

  社会身份标签。社会身份标签以被报道人的职业、社会地位为依据,刻意构建与其身份不符的媒介形象。在这种标签的作用下,法制新闻中的“城管”“警察”不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执法者,而是暴力、残忍的危害者;“公务员”不再是公众的服务者,而是徇私枉法、贪污腐败的“公务猿”,或依然有特权的“官二代”;“校长”“教授”不再是教书育人的楷模,而成为与学生有不正当关系的“叫兽”;“医生”不再是天使般的救助者,而是态度差、拿回扣的利欲熏心者。这种标签背后折射出鲜明的对立阶层,更多地反映了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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