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我国将加快建立统计法治体系

2016-12-30 14:30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 (记者 林火灿) 在国家统计局今日召开的依法统计深化改革——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座谈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我国将加快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全面实现统计调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983年1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统计法》,统计工作从此走上法制化轨道。33年来,我国已基本建立起科学、系统、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构建起形式多样、渠道广泛、手段先进的统计普法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的机制,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新经济层出不穷,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步伐加快,需要统计部门加快建立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宁吉喆指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统计系统必须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统计实践经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提高数据质量为首要职责,以法治为根本保障,以改革创新为不竭动力,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有力支撑,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理念引统、改革兴统、依法治统、质量立统、创新强统,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的科学规范、统计管理的严谨高效、统计服务的普惠优质,不断提高统计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今后几年,我国将继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快推进统计工作现代化。宁吉喆表示,在统计法治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将健全统计法律规范,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完善统计惩戒机制,加快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全面实现统计调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另据了解,我国还将加快建立领域完整、标准完善、指标健全、方法科学的统计调查体系;建立符合国情、接轨国际、健全规范、科学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获取直接、手段先进、操作便捷、运行安全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体系;建立体制完善、机制健全、队伍优良、基础扎实的支持保障体系;建立内容丰富、真实可靠、方式多样、获取便捷的统计服务体系,为党政决策服务、为公民生活服务、为企业生产服务、为科研活动服务、为社会其他方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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