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弘扬法治精神 培育法治信仰

2016-12-13 10:27

  淮北新闻网讯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员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市以案释法工作。

  《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总要求,以满足全市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授权组织为依托,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及公证员、仲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工作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案件为手段,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明确以案释法的对象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参与人和服务对象,也包括社会大众,重点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宣传;以案释法的内容既有实体法案件,也有程序法案件,重点是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较好的案件;以案释法的方式方法既包括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中宣传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也包括依托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基层文化活动等载体,运用法治微电影播映、法治漫画巡展、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的案例宣传。

  为确保以案释法工作取得实效,《意见》要求各县区、各单位通过建立普法需求分析研判制度、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完善公民旁听庭审制度和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以案释法工作水平。

  ■记者 刘文竹 通讯员 任凌云

  【责任编辑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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