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召开

2016-09-21 04:29

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召开

  鲁网枣庄9月1日讯(记者 杜方奇)9月1日上午,《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在新城会展中心发布厅召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黄继忠、副主任王广忠、法制监督科科长尹晓琳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黄继忠就《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召开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关键环节,枣庄市《纲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具体化、措施系统化,也是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枣庄的重要目标任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推动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带动法治社会、法治枣庄建设一体推进,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新枣庄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8月2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这是枣庄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今后五年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对于枣庄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召开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黄继忠在会议中指出,近年来,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够强,不当决策、拖延决策,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对于政府工作人员而言,必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枣庄市《纲要》坚持改革引领和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同步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纲要》主要任务明确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六个方面主要任务,涉及决策、执行、监督等行政行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攻坚期。《纲要》的出台,标志着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换挡提速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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