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法院新闻发布会:法官畅谈物业服务诉讼纠

2016-07-13 09:05

魏都法院新闻发布会:法官畅谈物业服务诉讼纠


为更好地化解物业服务诉讼纠纷,为市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魏都区人民法院结合近年来受理物业纠纷案件的情况和总结出的工作经验,于7月6日上午召开主题为“物业公司诚信服务,业主依约履行责任,共建和谐家园”的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座无虚席,多家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近50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提问,该院副院长王琳发布了物业服务诉讼纠纷的现状及特点、该院在审理物业纠纷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探索、以及物业诉讼纠纷解决的新理念。该院官方微信、微博对新闻发布情况进行了同步直播。

“目前,物业服务诉讼纠纷中问题最多的就是物业费的收缴问题,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主要是认为双方并无物业合同关系,认为自己并没有实际入住,或是对物业服务水平不满。细化起来可以归纳为保安不尽职责、卫生维护差、防盗措施不力、公共设施被占用、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等方面。”王琳畅谈了物业与业主产生诉讼纠纷的主要原因,公布了近3年来,该院共调撤物业诉讼纠纷案件109起,判决46起。其中,2014年,收案62起,结案62起;2015年,收案77起,结案77起;今年上半年,该院已收案35起。她还介绍了该院采用魏都特色的诉调对接模式与运用小额诉讼模式审理相结合,加大诉外宣传力度,多方联动处理物业纠纷的具体做法。

“业主和物业公司打官司,为啥业主败诉居多?”针对记者提问,该院魏北人民法庭副庭长刘强说,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在物业公司提供了基本物业服务的前提下,业主都应该交纳服务费。业主以不满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而拒交物业费,但未能提出相应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业主败诉。但如果确实物业的某项服务很差,且业主能够提供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证据,那么业主可对物业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对所欠物业费用少交或不交。他通过媒体呼吁广大居民在物业服务纠纷中,注意收集证据,以保障在诉讼环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还针对业主能否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而拒绝交纳物业费、违约金总额过高能否诉讼减少等问题一一解答。

该院新闻发言人邵淑静说,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物业公司诚信服务,业主依约履责,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为构建“五型”许昌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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