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优化设备制造企业生产调度与成本控制
1908 2024-11-22
“男子吃过期方便面索赔450万被判八年”,这样一条新闻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人为之惊讶:为何吃坏肚子要索赔数百万?为自己维权的消费者怎么就成了敲诈勒索的被告人?
过度维权 维权不成反成被告
2015年12月18日,河北隆尧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李海峰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李海峰案”因此引发各行业的热烈讨论,一时间成为社会热点。
这起案件也让“天价索赔”问题再次进入公共讨论领域。“天价索赔”是不是真的和敲诈勒索只有一步之遥?专家们表示,天价维权虽不违法,但如果捏造、歪曲事实进行所谓的维权则将难脱其责。同时,此类案件一再发生,应当制定司法解释明确区分维权与敲诈的界限,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企业合法利益之间寻求平衡。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消费投诉量逐年上升,不少消费者的投诉问题得到调解,同时,消费者过度维权也呈上升趋势。一些打着“维权”幌子的过激行为已经成了许多商家的“品牌之痛”,而不少消费者为逼迫商家采取的过激手段,更是让不少人无辜受牵连。
2012年,蔡先生向厦门一家车商订购了一辆20多万元的轿车。交车后,他发现车“有问题”,怀疑“大灯曾被换过,保险杠也重新喷过漆”。为此,他多次将车开到4S店门口,并在车身上张贴“欺骗消费者,事故车还卖给车主”等标语,多次驾驶张贴标语的车在市区行驶。法院认为蔡先生侵犯了车商的名誉权,判决要求他立即停止侵权,移除车身上的标语,并连续十日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为车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016年3月,石家庄某夫妇新房装修,安装了索菲亚衣柜及配套定制产品后,声称身体出现不适与产品有关。该夫妇拒绝商家请权威部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拒绝工商局中立方介入调解,拒绝更换产品、退款等方式,一家老小轮流到店面讨说法,并以当地媒体报道相胁,要求商家提供10倍赔偿。经多次沟通,该夫妇终于同意商家上门拆除这批定制家具,商家并请公证机关公证现场封存了柜板进行检测,证实为合格产品。附近商户纷纷表示将该夫妇列入消费黑名单,该夫妇承担了时间成本和名誉成本。
“激情维权”时代已经过去 迎来“法治维权”时代
消费者寻求媒体曝光或者在自媒体上发布夸大事实的言论会对企业的名誉权造成损失,企业在舆论压力下采取“防守”的方式对待,亦不是良策。消费者的维权曾经是一件动感情、用激情、煽众情的事。然而今天,‘激情维权’的时代正渐行渐远,‘法治维权’时代已经到来。
消费者在维权时应保持理性,在与商家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亦可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会陷入维权不成反侵权的境地。
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不同法律的情况屡见不鲜,民事权利行使只有在依据各项民事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能确定边界,或者说这就是边界。有人说只要有正当的民事请求权,就不会涉及敲诈勒索问题,这种认识太过简单化。
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陈铭律师表示,不管是厦门购车消费者,还是石家庄定制衣柜消费者,都存在过激维权做法,不在法律保护的范畴。合理维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但如果消费者在索赔时偏离合法、合理、合情的基本准则,滥用权利为自己争取权益,容易构成过激维权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消费者维权需谨慎 正规渠道才是首选
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的商品繁多,消费者对行业知识的欠缺也为消费及维权带来了难度。如果购买了质量疑似有问题的商品,维权小白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步:联系商户协商解决。一般在顾客下单后,买卖合同上都会留有经销商的电话,另外店内人员也会向消费者提供印有销售商信息的名片。一旦消费者之前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的话,应及时与原来的经销商取得联系,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现状下,商户一般都会帮消费者积极解决问题的。
因此,在选购产品时,尽量选择品牌大,经销商口碑好的商户,消费者会获得更好的保障。
第二步:要求厂家承担责任。万一遇到原来的经销商已不再代理之前的品牌,就很难向消费者提供退换货、免费修理、经济补偿等服务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主动与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络,要求厂家承担责任。
一般正规的品牌厂家都会在自己的官方网站设置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消费者想要联系上产品的厂家并不是太难。
第三步:咨询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如涉及需第三方检测商品质量等比较复杂的情况,建议消费者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参照适用的行业标准,到权威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报告,配合取证,支持合法维权。
12315是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全国免费热线电话,消费者需要客观中肯地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当地的消费者协会介入并妥善解决。消费者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有问题应保持理智,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进行依法索偿,达到正确维权的本质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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