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在京召开

2016-06-02 15:28

  2016年1月16日,以“新闻法治•媒体责任”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本届峰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行为研究会、清华大学中国司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新闻传播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法治周末报社、人民法治杂志社联合承办。共有来自全国各地政府机关、法律界、新闻界及其他领域的200多名众多知名专家、学者参会。

  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正部级)王伟华;中华新闻工作者协会党组书记翟惠生;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教授李文燕,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原主任、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吴高盛等领导出席此次峰会。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这一个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分关键的五年。在新媒体迅速发展的时代,加强依法治国意识,促进包括自媒体在内的各种媒体,明确自身责任与担当,完善自我管理与多元治理体系建设,是新闻法治的重要内容。在“互联网+”的时代下,几乎任何信息都可能被广泛传播,几乎任何信息传播平台都具有媒体性质,媒体的范畴如何界定、媒体传播行为如何规范、媒体的权利义务如何界定、媒体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研究。而这些问题,是推动新闻法治事业所必须要面对、要研究、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本届峰会的召开,对共同探讨新闻法治生态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慕平强调,新闻监督行为研究会是中国行为法学会下设的专门研究和推动新闻法治建设的专业研究会,是推动新闻法治研究的重要部门。新闻监督行为研究会自2011年成立以来,积极组建研究力量,整合学术资源,开展课题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研究会每年举办的“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在学术界和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为进一步提升新闻法治学术研究的创新力和法治实践的推动力,每届峰会都评出了“中国新闻法治优秀学术论文奖”,并将获奖论文汇编为论文集,赠送给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供立法机关决策参考,不断发挥学术研究的决策影响力。同时,为了增强法治观念及媒体责任,实现新闻舆论监督与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本届峰会还公布了“2015年中国新闻法治十大影响力事件”评选结果。

  “2015年中国新闻法治十大影响力事件”评选活动由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组委会发起,采取公众投票+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盘点上一年度最具影响力的新闻法治事件,共同记录新闻法治建设进程。本届峰会入选的事件有“中央纪委客户端开通“举报查询”让反“四风”更加扎实落地;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国家网信办依法关闭133个传播歪曲党史国史信息公众账号”等。入选事件主要涉及网络、信息和新闻传播领域的法治建设,侧重媒体、媒体人与法治间的关系,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对推动新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作为本届学术峰会的一大亮点,峰会组委会与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学校安全风险评估2015年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学校安全事故被媒体频频曝出,“平安校园”风险升级为“学校的社会安全风险”。同时,学校安全的上游、中游管理是薄弱环节,安全隐患难以根除,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待完善,制度待健全。基于此,学校安全风险防治应管防兼顾,标本兼治,强化媒体监督与法治建设。

  本届峰会共设置三场分论坛,探讨了“传播权利与社会监督”、“媒体失范与法律归责”、“新媒体传播与依法治网”等热点话题。新闻界、法律界专家围绕上述三大议题进行广泛热烈地讨论交流,认为应当不断加强新闻法治建设,强化新闻行业及新闻工作者的法律规范与职业伦理规范;结合我国的新闻环境,不断完善新闻法治,通过严密法网来保障新闻传播的各项权利和自由;面对网络空间的迅猛发展,对自媒体等新媒体予以规制,打击网络不法行为,实现网络社会的和谐。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新闻媒体应当以法治理念为指引,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调以法治手段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努力构建良好的法治生态文明建设,通过法律规范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媒体监督法治进程,从而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

  最后,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行为研究会会长孙永鲁在闭幕式上指出,本届峰会的召开旨在进一步推进新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媒体的新闻平台优势,传播现代法治文明的理念,以舆论监督为手段,监测和督促法治社会建设进度,稳健地迈出新闻法治建设新步伐。与此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媒体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并通过归责确保媒体遵纪守法,还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独特优势,把新媒体建设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同时也为我国法治体系的健全和法治社会的完善作出巨大贡献。

  本届峰会吸引了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凤凰网等50多家新闻单位的参与。

[责任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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