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法律顾问倒在进村调解路上

2016-05-01 01:57

原标题: 花甲法律顾问倒在进村调解路上

图为林成进校园开展普法讲座。

  □ 本报记者                  邓新建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史璞松

  今年1月19日,广东多地迎来多年不遇的雨夹雪。上午9时,阳江市阳春合水镇平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黎新杰来到村委会,准备与驻村法律顾问林成律师会合。然而,他再也等不到一向准时的林成了。

  事后,黎新杰了解到,林成在距离平南村委会仅剩不到8公里的S113线合水建南加油站附近遭遇到车祸。而当时,这位年过花甲进村调解的律师,已经冒雨骑摩托车从百余公里外的阳江行驶了一个半小时。

  62岁的林成,是阳江市年纪最大的村(社)法律顾问。

  2014年9月,年过花甲的林成主动报名要求参与阳春市试点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阳江市司法局副局长邱丽奋说:“考虑到林律师年事已高,身体经不起奔波劳碌,我们并没有给他分任务。可是禁不住他的一再要求,让他先后担任了阳春市高塘、新南、四朗等7个村委会的法律顾问。”

  记者了解到,有些挂点村十分偏远,山路崎岖难行,最远的相隔180多公里的路程。阳江律师协会理事李柏桦说,林律师靠着一辆摩托车来回。每次进村都要计算好时间,通常早上7点多就骑着摩托车出发,大约9点到达村委会,以配合村委或者村民的时间习惯。

  靠着一辆摩托车,2015年林成奔波于7个挂点村,成功调解12宗纠纷,其中6宗当场解决。其他6宗纠纷林成反复调解了3个月,接受法律咨询129人次,为村委会提供法律意见8次,为村委会无偿代书法律文书12份,为村委会代理案件1宗。

  2014年,村民吴某不满18年前父亲与刘某签订的土地对换耕种协议,为达成撕毁协议的目的,在刘某屋门前自己的土地上种了棵5米多高的香蕉树。刘某家人一怒之下,在吴某屋旁挖路沟,设障碍,不准吴姓一家人通行,导致矛盾升级。

  吴刘两家互不相让,村委会调解数月无果,于是搬来了“救兵”林成。林成入村后,先到争议土地上调查拍照取证,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查看了吴刘两家19年前签订的土地对换耕种协议书。

  经过林成一番耐心的劝导、不偏不倚的批评,原想鱼死网破的双方都不吱声了。林成立即展开现场普法,阐明双方应当遵守多年前签订并已成事实的置换协议。

  最终,在林成引导双方不断换位思考的劝解下,吴刘两家达成并履行了调解协议,自此再没有为此事发生过纠纷。

  今年80岁的刘某说:“林律师懂法律,做工作很有耐心,说的道理我听懂了,我信他。”

  林成一肩挑下家里五口人的生计,生活并不宽裕。即便如此,他却从不吝啬在村(社)法律顾问工作中的投入。

  在高塘村村委会的墙上,至今还贴着林成生前自费制作印刷的《法治宣传专栏》;他还挨家挨户派发印有其个人手机号和QQ号的卡片,便于村民遇事直接咨询和联系;在为村民普法讲座中,也常常自掏腰包……

  记者了解到,就在出事的前几天,林成还叮嘱儿子去市区的电器行看看,他想添置一台投影仪,方便给村民讲普法课。

  本报阳春(广东)4月19日电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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